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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审计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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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审计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普洱市审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基本持平。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根据省审计厅批复预算,普洱市审计局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审计局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9.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9.5万元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审计局2017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1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1.51万元基本持平。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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