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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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爱良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思茅港与普洱-宁洱国际陆港联动建设发展的提案》(第220号)已交市商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影响思茅港复航的主要原因 由于景洪电站建设,思茅港已于2004年断航,导致思茅港国家一类口岸的作用和功能丧失。目前虽已安装的水力驱动式垂直升船机等通航设备,但无法满足对大吨位货运船只的运输。 二、影响思茅港复航的政策性因素 根据《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建标185-2017号)文件,第二章“水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中对水运口岸建设规模与内容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等有明确规定,目前我市思茅港国家一类口岸基础查验设施等建设长期失修,当前无法满足海关、边检等部门的监管要求。 三、影响思茅港复航的其他因素 随着景洪电站的建成和航运功能的通航,发展思茅港航运业务有利于综合交通的发展,但是,鉴于澜沧江下游还有专项发展货运的关累港口岸和人员出入境跨境旅游的景洪港口岸,短期内思茅港口岸不具备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功能,中短期内恢复思茅港口岸已经不具备与以上两个水运口岸的竞争优势, 四、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商务局研究认为,思茅港口岸功能恢复工作必须分“近中远”3个阶段谋划,分步有序推进。近期,加快推动澜沧江国内段物流运输和航旅融合发展,尽快提升航运能力,恢复思茅港港口功能;中期,立足以航运推动资源经济和口岸经济联动发展,研究思茅港航运功能如何与地方产业联动,配合关累港开展国际运输,打造以铁路为主,公路和水路为辅的复合型对外贸易物流通道。远期,在综合考虑运输成本和运输时间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普洱市农产品、工业品对通过澜沧江航道开展对外贸易运输的可行性后,再稳妥有序推进思茅港口岸功能恢复各项工作。 下一步措施:加快思茅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建标185-2017号)文件的水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的标准和要求,加快思茅港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海关、边检等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普洱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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