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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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斌等2名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建设者东镇农特产品交易中心的建议》(第101号建议),已交市商务局研究办理,经征求协办部门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农特产品交易中心是农副产品集散、交易、流通的主要场所和渠道,您提出的建设者东镇农特产品交易中心,符合当地社会民生发展需要,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是抓好项目策划包装,将勐大镇集镇小市场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提升产业配套、完善城镇功能等工作有效衔接起来,多方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勐大镇集镇小市场项目建设。 二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引入“投、融、建、运”为一体的建设主体,以社会资本为主建设勐大镇集镇小市场项目。 三是积极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支持,拓展农村市场流通平台,打通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推动农产品上行,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俊杰,联系电话:0879—2132079。 普洱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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