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7301000 普洱市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商务局与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普洱 市支会、普洱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实行三个机构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国内外市场、口岸通道、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管理和评价,贯彻落实好国家、省相关政策,及时分析国内外贸易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并及时制订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实现地方商务经济发展调控目标。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商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市“两会”目标任务是增长12%、市政府工作目标12.5%;外贸进出口总额市“两会”目标任务是增长10%、市政府工作目标增长12%。主要计划如下: 1.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加快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新型商业业态,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加快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提高市场流通便利化和便捷化,补强信息市场短板。 2.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突发事件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推进市场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3.积极发展外贸进出口。积极宣传贯彻好国家、省、市稳增长促进政策措施,调动外贸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外贸进出口持续快速增长;积极推进外贸进出口基地建设,优化外贸商品结构,推动外贸转型发展;积极抓好组展参展工作,打造品牌普洱,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空间;积极推进边民互市改革发展,加快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 4.着力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推进孟连(勐阿)边合区建设,增强边合区辐射带动能力;着力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创新口岸通关体制改革,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着力优化外资服务发展环境,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着力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磋商交流,推进勐康口岸扩大开放、龙富通道边民互市点建设,提高与周边国家的外经贸合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商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 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商务局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商务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764,50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4,509.64元,占总收入的92.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7.43%。财政拨款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442,331.67元,同比减少12.64%。其他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年减少了448,449.00元,同比减少35.9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稳增长扩大外贸进出口、茶叶节展位搭建费等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商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2,291,172.38元。其中:基本支出6,703,222.15元,占总支出的54.54%;项目支出5,587,950.23元,占总支出的45.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人员支出5,926,695.15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0.31%,公用支出776,527.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5.88%,项目支出5,587,950.23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4.58%。非财政本级拨入支出2,326,662.74元,人员支出增加的原因增资,公用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项目支出下降的原因是与去年相比减少了了部分外经贸发展资金、勐阿边合区项目前期经费、断航补助等项目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商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03,222.15元。比上年6,251,880.29元增加451,341.86元,增长7.22%。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的调整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商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87,950.23元。比上年的10,082,467.25元减少4,494,517.0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4.58%。下降的原因是与去年相比减少了部分外经贸发展资金、勐阿边合区项目前期经费、断航补助等项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商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4,509.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07%。比上年的11,406,841.31元减少1,442,331.67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稳增长扩大外贸进出口、茶叶节展位搭建费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92,27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出国经费、2017年一季度全市经济稳增长考核奖励资金、全市上半年稳增长及时考核奖励、2016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2017年“两类“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考核奖励、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7年涉外工作专项经费及替代种植专项经费、综治维稳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打私办案经费、绿色评价标准制定经费、打击走私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1,53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市直企业单位离休干部“三项经费”、2017年市级党建工作经费、离退休人员工资、离休人员遗属补助、离退休人员的公用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5,59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扶贫开发目标责任考评奖励。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147,24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1%。主要用于会议经费、2017年贸促会工作经费及边境贸易交易会专项经费、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市场监测统计专项资金、贸促会工作经费及边境贸易交易会专项经费、2015年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市级境外替代种植核查经费、涉外工作专项经费及替代种植专项经费等资金。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7,8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促进内贸流通发展工作经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1,882.00元,支出决算为1,043,000.41元,完成预算的18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08,414.00元,完成预算的1347356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654.41元,完成预算的5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1,932.00元,完成预算的42.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因公出国(境)的团组,所以相应费用也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60,773.33元,增长17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08,414.00元,增长22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510.59元,下降4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130.08元,下降35.5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因公出国(境)的团组,所以“三公“经费也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08,414.00元,占77.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654.41元,占10.80%;公务接待费支 出121,932.00元,占11.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08,414.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1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普洱市“一带一路”交流合作代表团赴越南、泰国、柬埔寨团,美国、墨西哥团参加全球咖啡年会,支付美国、加拿大残疾康复代表团,支付古巴巴西阿根廷产业合作交流团。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654.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654.4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开展商务工作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93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1,9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8,11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4批次),接待人次769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256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县(区)业务、扶贫挂钩点发生的接待费用以及涉外商务业务往来,经贸洽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商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6,52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2,744.57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上年从7月份才开始发放交通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商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825,600.07元,其中,流动资产465,177.07元,固定资产1,360,423.0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17,024.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61,824.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006,881.00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654,943.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x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7301111 |
||||||||||||||||||||||||||||||||||||||||||||||||||
附件【普洱市商务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