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招商合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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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招商合作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0〕56号),设立普洱市招商合作局,为普洱市商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对内对外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负责起草或拟订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利用外来投资工作。 (三)负责国内的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负责市级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和在普洱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工作;联络服务普洱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市外驻普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及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负责国内经济社会合作的统计工作。 (四)拟订年度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负责招商引资质量的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 (五)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负责招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异地民间经济社团组织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六)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洱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招商局基本情况 普洱市招商合作局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对外合作科、国内合作科和企业服务科;事业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实有在职职工13人,退休职工2人,外聘工作人员6人;小车编制2辆,实有小车2辆。 第二部分 普洱市招商合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见附表) 第三部门 普洱市招商合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招商局2015年收入合计50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0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24万元,占总支出的32.58%;项目支出342万元,占总支出的67.4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市招商引资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9%;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为保障市招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2万元,主要是压缩招商引资经费和减少了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2015年度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今年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狠抓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及重点项目招商,更加注重机制创新,更加注重内生动力激发,更加注重增长点培育,更加注重引资质量提升,更加注重投资环境优化,促进了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稳定增长。 一、高位推动,系统谋划,招商引资稳定增长 (一)到位资金稳定增长。 2015年1至12月份全市共实施各类经济合作项目610项,其中上年结转461项,新增149项。合同(协议)总投资达1906.10亿元,比去年同期1631.68亿元增长16.81%。实际到位市外资金完成420.96亿元,比去年同期的276.74亿元增长52.11%,占市人代会确定目标任务435亿元的96.77%,占全市下达各县(区)目标任务500亿元的84.20%。其中到位省外资金完成284.30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71.40亿元增长65.87%,占省级下达任务355亿元的80.10%。实际利用外资4344万美元(其中2014年结转4211万美元,2015年完成133万美元),完成下达目标任务的66.8%。 (二)高位推动抓招商。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招商工作,把招商引资作为保障全市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措施和抓手,经常在重要会议上强调招商工作的重要性,多次率队外出招商,深入企业考察投资项目,亲自过问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着力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是市级领导亲自带队外出招商。市委卫星书记亲自带队赴深圳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考察了康美药业、中信建投等4家重点企业,邀请了11家企业及协会进行座谈,分别与深宝实业、圣龙峰驰等5家企业单独进行了沟通交流。最终促成了康美药业在昆交会上签约,香港同业、中信建投也在跟进洽谈。市政府杨照辉市长带队赴“长三角”地区开展经济交流考察企业活动,先后到张江高科技园区、苏州工业园、智慧南京中心、杭州未来科技城等地,实地考察阿里巴巴、苏宁云商、海康威视等知名企业,借助知名企业座谈会等平台,向企业家介绍普洱的基本情况、比较优势和优惠政策,积极宣传普洱、推介普洱、营销普洱。同时,与杭州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友好会谈,就签订友好城市框架协议进行了协商。其他市级领导也积极谋划开展外出招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平台,宣传“天赐普洱 世界茶源”城市品牌,推介普洱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二是市级领导直接联系北京、上海、深圳、浙江、四川等招商引资重点区域,谋划外出招商活动;直接联系休闲度假养生、特色生物产业、沿边开放、绿色工业、信息产业等招商引资重点产业,做到有的放矢的精准招商;直接联系中国企业家俱乐部、中国企业家联合会、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等十多个招商引资平台,并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直接联系重点招商项目,有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三)系统谋划抓招商。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系统谋划招商引资工作,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促进投资增长、发展壮大经济、推动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高位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一是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市委常委会审定,以市“两办”文件下发了《2015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5项重点工作,建立了5项工作机制,并明确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为完成目标任务责任领导;二是于年初召开了全市商务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提前谋划和部署安排,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了201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三是各县(区)委、政府,市直各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重视程度招商引资工作。十县(区)均按要求成立了县(区)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调整充实了招商合作局人员,专门预算安排了一定的工作经费和项目前期经费,制定县(区)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积极外出招商,联系重要招商平台。五是市、县(区)两级均按照《普洱市“十三五”规划编制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十三五”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课题研究,市级层面课题研究报告已经专家咨询评审通过,“十三五”招商引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按要求有序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招商引资,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合力推进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四)对外交流抓招商。 今年来,我市一方面积极参加南博会昆交会,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港澳粤经济交流活动、广西经济交流活动,以及省招商局组织的赴重庆招商活动,抓住机遇“走出去”宣传推介普洱招商项目;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种节会和重要活动在普洱举办,想方设法把投资商和重要客人“请进来”。如:在我市举办的第二届两岸四地茶文化高峰论坛暨第十四届普洱茶节、第八届世界云南同乡联谊大会期间,我市的招商引资活动均开展的有声有色,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及与会国内外客商的关注和好评。由于前期基础工作到位,今年南博会上,我市共有13个招商引资投资项目成功签约,其中,内资项目12个签约金额52.1亿元,外资项目1个签约金额1000万美元。南博会期间,普洱展馆、招商台还荣幸地迎来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李源潮和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一行领导驻足听取普洱有关情况介绍,并对普洱的发展寄予深切的期望。 (五)创新机制抓招商。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在机制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建立了市级领导带队外出招商机制、市级领导挂钩督导县(区)招商工作机制、市级领导联系重要招商平台机制、市级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机制及招商引资工作督查考核奖励机制五项机制,逐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机制,研究草拟了《普洱市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各县(区)均根据自身优势及发展情况研究建立了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有效机制,全市上下贯彻落实招商引资五项机制意识进一步强化,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招商引资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正在取得新的突破,各项工作正在得到实质性推动。 (六)强化措施抓招商。 一是结合贯彻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普政发〔2015〕62号)文件精神,市招商委印发了《普洱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推动招商引资稳定增长的贯彻实施意见》,推进签约项目落地投产,务实开展招商活动,探索市场化招商激励机制,开展招大引强专项行动,完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督查力度等方面,明确了招商引资稳定增长具体措施,并逐项推动工作的落实。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其中:市招商局招商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用于市场化招商、政府购买服务招商及产业招商,对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落地项目,按投资实际入统额的0.3%给予奖励。我局参照《云南省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试行)》研究形成了《普洱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试行)》(送审稿),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即可实施,并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了驻普异地商会和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就代理招商事宜达成共识。二是开展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中期专项督查,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招商委办公室组成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专题督查组开展专题督查,此次督查在各县(区)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分3个小组于6月底前分赴10个县(区)开展了全面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市领导,卫星书记在督查报告上做出了重要批示,此次督查及时的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引起了各县(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效的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市招商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36万元,主要是财政调整预算,压缩开支。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休费和抚恤费)21.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人员经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市招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和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市招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6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市招商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6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市招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587人,接待费开支38.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投资客商产生的费用。 五、固定资产情况分析 固定资产2015年年末总数102.75万元,均为汽车和其他固定资产,同比增加51.08万元,增长198.85%,主要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市政务局按照《会议纪要》划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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