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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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7301000 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口岸建设、会展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广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 3.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规划,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4.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抓好两用物项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东盟贸易、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东盟和南亚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联系驻东盟国家使馆经参处有关业务。归口管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工作。 7.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普洱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有关工作。 8.承担外商投资咨询服务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进出口进行备案。指导边境经济合作区业务。 9.负责对外经济合作,按规定权限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推动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实施商贸对外援助项目。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和上报等工作。 10.负责拟订商务涉外事务规章制度,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参与外国政府、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商务磋商洽谈工作。 11.指导和协调口岸通道建设,协调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参与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 12.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商贸会展活动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审批和指导市内党政机关举办境内会展活动,建立会展业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抓好会展业统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今年以来,普洱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促消费、提外贸、扩开放”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商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全市社消完成353.3亿元,同比增长9.4%,排名全省第4位,较2022年上升4位;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97.61亿元,同比下降14.9%,排名全省第9位,较2022年下降6位。批零住餐分别完成350.6亿元、283.8亿元、10.6亿元、74.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1%、8.3%、20.6%、24.2%,分别排名全省第11位、第11位、第8位、第2位,排名较2022年分别下降1位、下降2位、上升7位、上升3位。实际利用外资127万美元,同比下降49%,利用资金额排名全省第14位,较2022年未发生变动。 1.加快市场体系建设。(1)建成了思茅普洱菜街、宁洱鑫裕2个智慧农贸市场,积极推进思茅思亭、澜沧勐朗、西盟勐卡、镇沅恩乐等智慧农贸市场提升改造。(2)雅侎汇购物中心获评“全国绿色商场”,茶马古城和阳光悦城被评为“省级特色步行街”,建成了思茅区供应链创新与运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省级试点项目。(3)支持天生祥、大兴量贩、供销集团等销售企业建设连锁经营网点,累计建成社区店23个,开通线上线下同步销售业务,不断提升便民化、便利化水平。 2.加快消费稳步增长。(1)积极组织重点商贸企业参加云南省“彩云购”系列活动,举办了主城区系列节庆活动12次,汽车、家电、成品油、日用百货、农副产品等促销活动150余场次,刺激消费市场复苏。(2)持续发挥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作用,累计开展直播实操培训1580人次,举办各类电商营销活动14场。2023年电商网络零售实现21.68亿元,同比增长18.3%,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8.08亿元。(3)积极整合稳增长促消费、滇沪产销对接、中老铁路运输补助政策,推进实施“工贸”“农贸”剥离,提升工业、农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全市累计完成商贸企业小升规、月度升规达限55户。 3.加快物流产业发展。(1)系统谋划普洱现代物流体系,开展全市现代物流产业大调研,提出的“1+3+N”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体系被予波省长批转省、市领导研阅。(2)争取到省级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项目资金1260万元、专项债资金4亿元,建成孟连那勒、江城勐康、镇沅恩乐、景东县城和文井冷链物流园区,正在推进宁洱现代物流产业园、思茅中农联.农博城、北部蔬菜批发市场和镇沅、景东、墨江冷链物流园区建设。(3)制定了普洱市中老铁路货运列车物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宁洱火车站扩能改造和成品油专用线项目建设,促进宁洱火车站提质扩容。2023年,宁洱站累计发送货物56.36万吨,同比增长11.47%;到达货物71.62万吨,同比增长53.36%。 4.加快口岸通关建设。(1)认真落实《云南省口岸功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谋划了口岸通道建设和口岸产业园区建设项目40个,总投资118.06亿元。现已纳入省级项目库17个,开工建设7个,到位专项债券资金4.9亿元,年内完成投资2.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5.63亿元。年内争取省级口岸运行维护费438万元,孟连口岸勐阿通道查验货场建设资金3000万元。(2)完成龙富口岸总规、专规、可研的编制和审批,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云南孟连边合区总规获批,孟连口岸勐阿、芒信通道详规及重点项目可研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孟连口岸升格为国家级开放口岸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勐康口岸粮食、水果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立项申报材料已上报至海关总署;药材进境指定口岸申报材料上报国家药监局,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对勐康口岸进行了实地调研。(3)有力有序推进疫情转段后的口岸通关便利化工作,不断完善口岸通道查验功能设施,勐康口岸、孟连口岸恢复客运功能,保留的7条通道全部恢复边民通行功能,口岸流量快速增长。2023年,全市出入境人员79.72万人次,同比增长320.9%;出入境车辆29.27万辆次,同比增长130.5%;出入境货物255.4万吨,同比增长23.4%;出入境货值112.4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4.3%。 5.加快优化外贸结构。(1)普洱特色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取得新进展。首次实现自产酵母出口坦桑尼亚、苏丹、巴西、菲律宾、越南及科特迪瓦等国家8200万元,首次经勐康口岸进口越南坚果896万元,首次出口咖啡到以色列、阿联酋等中东国家,林化产品出口泰国、日本等RCEP国家增长66%。(2)持续加大对东南亚国家进口,进口泰国水果2.25亿元、同比增长165.6%,进口煤7900万元、同比增长92.0%,进口木材3279万元、同比增长352.9%,出口化肥2589万元,同比增长23.5%。(3)推进边民互市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边民互市贸易政策宣传培训,勐康口岸实现边民互市电子化结算。全市登记边民互市合作社(互助组)68个,注册边民数达超1万人,互市贸易额20.36亿元,同比增长18.8%,成为外贸新的增长极。 6.加快推进对外经贸合作。(1)组织代表团赴缅北、老北及越南考察磋商4次,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经贸交流合作。(2)成功举办了孟连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积极组织商贸企业参加进博会、南博会、广交会及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内外重要展会,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3)持续加大外资招引力度,组织参加中老铁路深圳恳谈会、西洽会、进博会走进云南、餐博会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引进香港博宇、拼多多、杭州羽禧等企业进驻普洱,年内新增外资企业13户。(4)2023年积极争取替代种植指标38.1万吨,全市替代企业完成替代种植产品返销33.95万吨,完成率89.09%%;非粮食类31.25万吨,完成27.93万吨,完成率89.3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科、电子商务科、商贸科、外贸科、外经外资科、口岸科。 所属单位1个,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普洱市支会(非独立核算、非独立预算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普洱市商务局。 纳入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069,631.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69,631.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703,450.12元,下降68.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703,450.12元,下降68.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减少了绿色产业发展补助资金468,000.00元、电子商务进农村市级配套经费267,119.80元、普洱市“普洱购消费券”投放活动专项资金15,012,734.00元、驰援上海市生活物资(省级)专项资金1,000,000.00元、驰援上海市生活物资(市级)专项资金854,630.10元、缅甸掸邦第二特区(佤邦)紧急援助生活物资采购专项资金2,074,136.40元、普洱市商务局2020年省级第三批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奖励专项资金2,500,000.00元、普洱市对外开放“十四五”规划专项资金500,000.00元、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应对疫情“两稳一促”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专项经费1,000,000.00元、普洱市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二阶段专项资金346,500.00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专项经费479,500.00元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69,631.09元。其中:基本支出7,208,514.20元,占总支出的55.15%;项目支出5,861,116.89元,占总支出的44.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703,450.12元,下降68.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5,684.10元,下降10.39%;项目支出减少27,867,766.02元,下降82.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一)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退休一人,调出三人,所以基本支出的各项费用减少;(二)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绿色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468,000.00元、电子商务进农村市级配套经费支出267,119.80元、普洱市“普洱购消费券”投放活动专项资金支出15,012,734.00元、驰援上海市生活物资(省级)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0元、驰援上海市生活物资(市级)专项资金支出854,630.10元、缅甸掸邦第二特区(佤邦)紧急援助生活物资采购专项资金支出2,074,136.40元、普洱市商务局2020年省级第三批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奖励专项资金支出2,500,000.00元、普洱市对外开放“十四五”规划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0元、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应对疫情“两稳一促”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0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专项经费支出1,000,000.00元、普洱市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二阶段专项资金支出346,500.00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专项经费支出479,500.00元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08,514.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88,671.68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9,842.52元,占基本支出的8.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61,116.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普财金〔2023〕130号第七届南博会口岸馆搭建工作专项经费240,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第 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 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于 2023年 8月 16日至 20日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其中在会展中心 2号馆设立了口岸经济馆。突出展示普洱口岸经济发展成果和发展潜力、展示全市口岸建设情况、展示全市口岸与产业联动发展情况、展示全市对外经贸合作情况。2.普财金〔2023〕5号出口信用保险费专项补助资金238,704.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普洱市商务局通过第三方采购选择一家有资质有实力的涉及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与其签订相应合同,普洱市外贸企业到该公司购买保险业务后持有效凭证到普洱市商务局核实报销。3.普财金〔2023〕100号出访老挝、泰国、越南洽谈经贸合作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53,183.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周边国家地区开展友好工作访问、对接友城交往、洽谈经贸合作项目,围绕中老铁路开辟新友城、激活已缔结友城关系,将有力推动普洱市与周边国家地区加强经贸合作,深化文化交流,促进民心相通,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盘活口岸经济,提升全市对外开放水平,助力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4.普财金〔2023〕167号2023年商务工作专项经费370,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抓好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抓好社会消费稳步增长、加快口岸通道建设、促进外贸稳步增长、加强对外经济交流合作等,通过开展以上各项商务工作,所需要的各项开支。5.普财社〔2023〕279号、普财社〔2023〕164号、普财社〔2023〕179号、普财社〔2023〕198号、普财社〔2023〕231号、普财社〔2023〕266号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41,832.18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2023年批准普洱市商务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全年财政补助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资金。6.普财预〔2023〕1号、普财金〔2023〕133号商务工作专项经费736,032.6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促消费、稳外贸、增外资、强口岸,稳住基本盘、扩大增长点、挖掘新潜力等各项商务工作,以及创文、乡村振兴、党建工作、妇委会、工会等所需的各项开支。7.普财金〔2023〕83号出访缅甸经贸交流合作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18,852.71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为巩固和拓展与缅甸工商会及企业间友好交往和经贸合作,服务周边外交和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进一步发挥中国-东南亚商务论坛的平台作用,推进中国-缅甸商务理事会工商机制建设,省贸促会拟于5月22日至5月26日组织边境州(市)商务局前往缅甸内比都,参加第四届缅甸(腊戍)—中国(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暨缅甸(内比都)—中国(临沧)经济贸易展洽会、实地拜访缅甸工商联及中国驻缅甸大使馆、开展2023南博会(商洽会)及第5届中国-东南亚商务论坛的宣传推介、开展论坛参会嘉宾邀请、走访缅甸华商商会、组织企业交流座谈,促进两地企业经贸交流合作所产生的费用。8.普财行〔2023〕127号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10,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1名党政储备人才的引进安家费补助。9.普财金〔2022〕148号限额以上企业培育促消费奖补资金1,500,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限上企业培育促消费及2021年“千企冲刺”销售竞赛第一批奖补资金的通知》(云财外〔2022〕99号),市商务局研究草拟了《普洱市限上企业培育促消费及2021年“千企冲刺”销售竞赛第一批奖补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普商请〔2022〕101号),其中,普洱市2022年限上企业培育促消费奖补资金150万元(涉及9个县区50户企业),2020-2022年9月新增的50户批零住餐月度升限企业,每户给予奖励3万元,累计奖励150万元,确保2022年普洱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达3%以上,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增长。10.普财金〔2023〕107号口岸经济专题培训班培训专项经费77,463.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关于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普洱市行政学院)普洱市社会主义学院2023年学员选调工作的通知》(普校发〔2023〕3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于2023年5月31日—6月2日在市委党校举办普洱市聚焦发展壮大口岸经济专题培训班,培训期间所产生的培训费用。11.普财金〔2022〕161号云南省网络销售竞赛(2022年)支持补助资金280,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按照省政府对《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调整自贸试验区专项资金保障稳外贸工作、统筹商务资金支持批零住餐企业稳定发展的请示》指精神,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申请拨付2022年云南省网络销售竞赛支持资金的函》(云商函〔2022〕489号),下达普洱市28万元,用于奖励网络销售竞赛成绩突出的商贸企业。12.普财金〔2023〕163号普洱市2023年度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13,908.4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正常开展好替代种植管理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13.普财金〔2023〕145号第三季度普洱市中老铁路货运列车物流补助专项资金155,695.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根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的《普洱市商务局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中老铁路货运列车物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普商发〔2023〕37号),为充分发挥中老铁路国际大通道优势,推动普洱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助力中老铁路货运增量,安排普洱市中老铁路货运列车物流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补。14.普财金〔2023〕61号普洱市商务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20,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2名党政储备人才的引进安家费补助。15.普财农〔2022〕147号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省对下)普洱市本级项目补助资金680,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围绕“云品入沪”工作目标,重点推进上海对口帮扶地区茶叶、咖啡等“百县百品”消费帮扶行动,组织开展产品孵化、品牌建设、推介宣传等,精准对接上海市民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上行绿色通道,落实相关利益联结机制。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普洱市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及2022年新增月度升限入统的零售企业开展农产品设计、包装、物流、营销等方面给予补助。16.普财金〔2023〕73号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外资招商引资活动和营商环境宣传专项资金170,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积极开展外资推介,有效提高全市外商投资环境所产生的费用。17.普财行〔2023〕165号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4,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委组织部牵头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3]116号),分配我局2.4万元,用于博士服务团成员补贴。18.普财农〔2023〕38号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省对下)普洱市本级项目资金1,000,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推进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百县百品”等消费帮扶活动,立足当地实际,加强重点农特产品打造,组织开展产品孵化、品牌建设、展示展销和宣传推介,精准对接上海市民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上行绿色通道,落实相关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市场主体4户以上。19.普财金〔2022〕93号2022年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专项资金231,446.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正常开展好替代种植管理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9,631.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8,703,450.12元,下降68.71%,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绿色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468,000.00元、电子商务进农村市级配套经费支出267,119.80元、普洱市“普洱购消费券”投放活动专项资金支出15,012,734.00元、驰援上海市生活物资(省级)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0元、驰援上海市生活物资(市级)专项资金支出854,630.10元、缅甸掸邦第二特区(佤邦)紧急援助生活物资采购专项资金支出2,074,136.40元、普洱市商务局2020年省级第三批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奖励专项资金支出2,500,000.00元、普洱市对外开放“十四五”规划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0元、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应对疫情“两稳一促”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0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专项经费支出1,000,000.00元、普洱市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二阶段专项资金支出346,500.00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专项经费支出479,500.00元等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26,31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办公经费支出、普财行〔2023〕127号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普财金〔2023〕61号普洱市商务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普财行〔2023〕165号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5,34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公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0,90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5%。主要用于普财农〔2022〕147号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省对下)普洱市本级项目补助资金、普财农〔2023〕38号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省对下)普洱市本级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95,6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普财金〔2023〕130号第七届南博会口岸馆搭建工作专项经费、普财金〔2023〕145号第三季度普洱市中老铁路货运列车物流补助专项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689,58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3%。主要用于普财金〔2023〕5号出口信用保险费专项补助资金、普财金〔2023〕100号出访老挝、泰国、越南洽谈经贸合作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普财金〔2023〕167号2023年商务工作专项经费、普财预〔2023〕1号、普财金〔2023〕133号商务工作专项经费、普财金〔2023〕83号出访缅甸经贸交流合作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普财金〔2022〕148号限额以上企业培育促消费奖补资金、普财金〔2023〕107号口岸经济专题培训班培训专项经费、普财金〔2022〕161号云南省网络销售竞赛(2022年)支持补助资金、普财金〔2023〕163号普洱市2023年度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普财金〔2023〕73号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外资招商引资活动和营商环境宣传专项资金、普财金〔2022〕93号2022年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专项资金;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1,7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决算为157,905.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5,944.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43%,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决算为40,973.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95%,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决算为30,9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6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9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1,59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7,905.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5,944.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决算为40,973.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决算为30,9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之前几年因疫情原因无法因公出国,所以2023年年初预算就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年度中因参加云南省贸促会赴缅甸经贸促进团组去缅甸,普洱市代表团赴老挝、泰国、越南等发生因公出国费,导致决算数超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7,744.83元,增长96.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5,944.11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776.28元,下降1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23.00元,下降9.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之前几年因疫情原因无法因公出国,所以2023年年初预算就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年度中因参加云南省贸促会赴缅甸经贸促进团组去缅甸,普洱市代表团赴老挝、泰国、越南等发生因公出国费,所以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6人次。开展内容包括:(1)普洱市代表团出访老挝、泰国、越南洽谈经贸合作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外交思想及2023年3月省委书记王宁出访越南老挝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化中老铁路及中泰铁路(建设中)节点城市间的协同发展,谋划储备“通道能力提升、物流枢纽建设,沿线产业开发、市场主体培育”重点项目。普洱市代表团赴老挝、泰国、越南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开展友好工作访问、对接友城交往、洽谈经贸合作,调研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发展情况等所发生的境外出访费,包括含全程国际段机票、出访期间公务活动翻译费、境外住宿、伙食、交通、保险、出团用品等费用。(2)省贸促会出访缅甸经贸交流合作团:为巩固和拓展与缅甸工商会及企业间友好交往和经贸合作,服务周边外交和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进一步发挥中国-东南亚商务论坛的平台作用,推进中国-缅甸商务理事会工商机制建设,省贸促会拟于5月22日至5月26日组织边境州(市)商务局前往缅甸内比都,参加第四届缅甸(腊戍)—中国(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暨缅甸(内比都)—中国(临沧)经济贸易展洽会、实地拜访缅甸工商联及中国驻缅甸大使馆、开展2023南博会(商洽会)及第5届中国-东南亚商务论坛的宣传推介、开展论坛参会嘉宾邀请、走访缅甸华商商会、组织企业交流座谈,促进两地企业经贸交流合作所产生的境外出访费,包括签证、保险、检疫、国际旅费、酒店、餐食等费用。(3)普洱市商务局赴老挝开展调查摸底普洱跃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橡胶收购受阻事宜所发生的境外的国际旅费、酒店、餐食、交通等费用。(4)普洱市商务局赴老挝开展替代企业面积核查调研所产生的境外的国际旅费、酒店、餐食、交通等费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开展商务日常工作、调研等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3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部门到我局检查及调研工作,缅甸掸邦考察团一行,县(区)部门及挂钩点到我局汇报对接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9,842.52元,比上年减少95,807.19元,下降13.39%,主要原因是我局退休一人,调出三人,所以基本支出的各项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局开展商务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租车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商务局资产总额34,974,437.43元,其中,流动资产31,944,721.87元,固定资产2,967,387.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2,327.5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01,295.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5,567.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涉及部门绩效自评的项目共45个,其中:本级30个,项目支出586.11万元;对下15个,项目支出2162.24万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7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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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0033555986 .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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