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商务局关于外商投诉工作受理机制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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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商务部令2020年第3号),做好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有关工作,及时回应外商投资企业关切关心的问题,更好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现在将外商投诉受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受理内容 (一)涉及普洱市商务局外经外资科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 (二)建议普洱市商务局外经外资科需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 (三)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省级联席会议认为可由普洱外资企业投诉中心处理的。 二、承诺事项 普洱市商务局下设的普洱外资企业投诉中心将积极开展外商投资有关的政策法规宣传,完善外商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培训,推广投诉事项处理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督促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积极预防投诉事项的发生。 三、投诉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 和电子邮件进行投诉。 1、信函地址:普洱市商务局(思茅区月光路1号); 2、电话(传真):0879-2122175; 3、电子邮箱:peswwjwzk@163.com 普洱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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