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召开文团公路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题培训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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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普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最新政策,要求指挥部和各施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以及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随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与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开展座谈,详细了解施工企业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示牌、签订劳动合同等基本情况,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流程和工伤赔偿标准;会议还就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区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此次会议的召开对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意义,一方面明确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的职能职责,改变了以往劳动监察“孤军作战”的状态;另一方面,变被动追讨为事前预防,变农民工上访为主动上门服务,能有效避免以往年底农民工集中上访讨薪维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被动应付的状况。
普洱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宁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局、景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镇沅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文团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以及5家参建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宁洱县人社局 莫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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