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制定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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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方责任,切实提升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能力水平,墨江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切实为农民工维权保驾护航。
一是成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领导,对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全局性、关键性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大问题。
二是制定部门联合执法,确保工作实效。建立排查联动机制和重点监控机制,成立联合检查工作组,深入用工企业全面排查,对有可能发生欠薪的用工企业实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提前介入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政府类投资和招商引资项目,县务工人员工资协调领导小组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施工企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政府类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100%。在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第一时间通过提醒、函询、约谈、警示、处理(处罚)等方式督促企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人社局要及时启动对欠薪案件受理、初查、分转、处置、督办工作。对欠薪逃匿或欠薪群体性案件,要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实行政府负责人挂牌督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案件,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予以解决,并依法追偿。
三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特别是在办理开工许可和签约合同过程中,严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责任。各类企业认真落实招用农民工的主体责任,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农民工本人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墨江县人社局 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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