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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2017-10301904  公开目录:  劳动关系调解仲裁  发布日期:  2017-04-2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健全机制为农民工讨薪保驾护航
2017-04-20   作者:人事局信息采集 点击数:  

普洱市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7年一季度,妥善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1件,25名农民工讨薪37.5万元。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由市政府、政法委、人社、公安、信访、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移民、农业、林业、教育、卫计、发改、工信、扶贫、工会等部门组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各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部门间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迅速展开行动,及时高效处置。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时,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公安等有关部门迅速介入,在第一时间深入一线处置,查明案情,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用人单位)尽快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对拖欠工资数额较大、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迅速向属地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使事态不升级、不激化,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在当地。对虚报冒领和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并主动向社会和公众说明情况;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突出正面宣传报道,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时白春、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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