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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2017-10301902  公开目录:  劳动关系调解仲裁  发布日期:  2017-04-2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17〕6号)
2017-04-21   作者:人事局信息采集 点击数: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普劳人仲公〔20176
 

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普洱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尹庆旗等14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普劳人仲案字〔2017〕第39号—第52号),申请人请求依法仲裁你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及未签订合同的二倍工资,因你单位停产多月,厂区无人在岗,导致本委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人尹庆旗等14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于2017623日上午9在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4室仲裁庭,联系电话:0879-2132183),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尹庆旗等14人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表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420日                                                   



附件:
 

尹庆旗等14人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表

序号

申请人

仲裁请求事项

补缴社会保险

支付二倍工资

1

尹庆旗

20074月—201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2

郑宏昊

20028月—20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3

何爱平

2001年—2007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4

 

200512月—201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5

王洪建

20049月—20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6

 

2005年—201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7

郭新荣

2005年—2011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8

赵国英

20027月—2011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9

余朝静

20014月—200612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10

张天平

20063月—2011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11

廖初明

2005年—2011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12

周学美

20029月—20111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13

胡天学

20013月—200612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14

李云湘

20012月—200612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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