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23〕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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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普劳人仲公〔2023〕6号
昭通星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郑明新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普劳人仲案字〔2023〕185号),申请人郑明新的仲裁请求:请求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8月4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本委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仲裁文书(收件人:李显富;单位名称:昭通星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邮寄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守望回族乡水井湾社区居民委员会韩家湾子一排2号 ;邮寄时间:2023年8月10日)被你单位拒收退回,后多次打李显富(法定代表人)电话不接,导致仲裁文书无法送达。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通知和开庭通知:
申请人郑明新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普劳人仲案字〔2023〕185号)定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在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879-2127904),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有调解意向请联络本委。
特此公告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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