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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澜沧县出台设立卫生技术专家工作站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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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澜沧县卫生技术人员的医技水平,吸引省内外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澜沧县开展服务工作,促进澜沧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近日,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结合澜沧实际情况,联合印发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关于设立卫生技术专家工作站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民营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可申请设立卫生技术专家工作站。经批准设立的卫生技术工作站,县财政根据每年的财政状况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同时,对于取得成效的专家工作站,在站工作的专家可按比例参与收益分成。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对澜沧县在今后引导和鼓励高层次卫生技术专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卫生技术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服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为盘活用好现有人才资源,破解基层卫生技术难题,培养基层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推动澜沧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澜沧县人社局 李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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