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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2017-10301558  公开目录:  工伤保险服务  发布日期:  2017-05-1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作好五篇“文章” 工伤预防试点显成效
2017-05-17   作者:人事局信息采集 点击数:  

      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确认了50个城市(统筹地区)为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普洱名列其中。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普洱市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作好开篇文章。成立了由人社、财政等五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全市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普洱市工伤预防工作试点工作方案》和《普洱市工伤预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伤预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程序和遵循原则,为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明确了基调。

二是营造舆论氛围,作好宣传文章一是通过普洱电视台、广播电台、普洱日报等权威媒体,广泛宣传社会保险、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政策法规;二是通过中国移动10086声讯台、中国电信10001声讯台,向群众发布工伤预防公益短信35万条次;三是在思茅主城区12块户外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参加工伤保险,化解工伤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四是组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借助各类招聘会、“春风行动”等平台现场提供工伤预防政策咨询服务,2014年至2016年,提供工伤预防现场咨询服务1万人次,发放工伤预防宣传资料2.2万份。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作好业务文章采取以点带面和划分片区的方式,集中开展以《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的工伤预防业务培训,培训对象涵盖全市600余家单位、800余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及乡(镇)负责人。2014年至2016年,组织开展工伤预防业务培训11期,有效提高了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工伤预防意识,切实增强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四是加强项目监管,作好规范文章制定了《普洱市工伤预防试点项目方案(2014-2016年)》,从工伤保险基金计提一定比例工伤预防费用于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及工伤调查等工作支出;工伤预防采取项目化方式运行,通过中介招标,对初步选择工伤预防实施中介机构的标书、实施步骤、时间和效果进行评估,确定项目实施第三方服务机构,由社会保险部门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项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推动项目有序开展,提升宣传培训质量,确保工伤保险预防费透明安全高效运行。2014年至2016年,支出工伤预防费用84.37万元。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作好机制文章建立了对重大疑难工伤案件实行“三位一体”联合调查机制和集体讨论认定机制,即对申报工伤认定中的重大疑难案件,组成工伤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社会保险局三部门的事故联合调查组深入到事故发生地进行实地勘查、取证,全面掌握情况,综合分析案情,为工伤确认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升工伤案件认定的质量,更好地保障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防范工伤申报中的虚假行为,促进工伤保险工作健康运行。2014年至2016年,全市现场调查工伤疑难案件114件,集体讨论工伤疑难案件 7593件。

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建立了“三位一体”的工伤事故联合调查工作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构建了工伤保险与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相结合的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的功能作用,实现了从“伤后保障”到“提前预防”的转变,实现了工伤保险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截止到2016年末,全市工伤保险参保159712人,工伤保险费当期征缴3532万元;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816件,认定工伤1577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8186万元,2600人享受到了工伤保险待遇,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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