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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1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12-/2023-0131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1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云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机关党建等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依托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子网页和“普洱人社”“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为主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共发布信息862条、次其中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07条、次,“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推送46期,252条信息。“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推送81期,403条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政务网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子网页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百余次,披露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一季度至三季度社保信息4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次;行政收费项目公示1次;发布通知通告176次;发布社保信息22次;人事人才信息43次;劳动关系信息13次,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情况3。参加普洱市举行的“优化营商环境、大抓招商引资”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会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对外发布并现场解读了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招商引资三项举措。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市人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明确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子网页栏目设置,做好相关栏目的改版、整合等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扎实的平台基础。管好用好“普洱人社”“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新媒体。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快、准、深、广的传播优势。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核把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压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及时发现、纠正错漏,确保所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规范、全面。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第14次党组会专题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积极努力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人社部门作为重要民生保障部门,政务公开与业务流程结合程度不够,政策解读工作滞后,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开展政策解读不足,未多元化开展政策解读,群众对人社惠民利民政策知晓率低。二是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造成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无法保证全市人社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系统推进。

下一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信息,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落实政府部门主体责任,通过参加在线访谈、宣讲会、制作图文图表等方式对政策性文件进行深度解读。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细致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认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保证质量合格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2124656;电子邮箱:pesrsj@163.com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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