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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260130-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30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垦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30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普洱市农垦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农垦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农垦事业发展大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普洱市农垦局结合职能职责,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反映重点工作进展的工作动态类信息2条。公开内容紧扣主责主业,聚焦农垦改革、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普洱市农垦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及时、安全。健全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定期评估与更新维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普洱市农垦局未建立部门网站和其他政务应用程序,公开政府信息主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承担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任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压实各级责任。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管理考核范畴,定期开展自检自查。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开展内部学习,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发布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够强,主动公开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有关专家学者和公众的作用,更多运用群众易于理解形式,增强解读多样性、针对性,让群众明明白白了解政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培训。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挖掘和培养后备力量。三是强化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普洱市农垦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普洱市农垦局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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