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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260122-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2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2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市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聚焦法定职能职责,围绕稳粮保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机购置补贴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条,其中:普洱人民政府网站121条、“普洱农业”微信公众号207条。上线《普洱政风行风热线》广播直播节目,回应民生关切1次。畅通群众诉求回应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部门信箱等平台受理群众咨询投诉2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为统一受理机构,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均按照要求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要求,将政务公开融入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制定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指引,细化公开内容、格式、流程、时限等规范性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前审核、发布后复查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对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制,坚持“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未单独设立政务公开网站,以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普洱农业”微信公众号为主,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众参与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洱农业”累计发布信息207条,关注用户达1948人,新增人数411人增长率26.74%。

(五)监督保障

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主动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栏目设置。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互查工作,清理已公开信息中的无效冗余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提升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工作的精准性、传播力、专业性和时效性尚存不足,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高质量、易获取、有价值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构建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务公开全链条优化体系,实现从“政府供给”到“精准服务”的根本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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