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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23-0107001  公开目录:  公告告示  发布日期:  2023-01-07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3-01-07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思茅区农业农村局、各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现制定《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7日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权力和

责任清单

 

一、农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

(一)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排除事故隐患。

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创新监管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农业安全生产风险,杜绝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好国家、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安排推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监督所管领域企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资金、物资、装备、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四)广泛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农业行业各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示技能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培育安全生产文化,营造全员抓安全的社会氛围,构建安全生产“大宣传”格局,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进一步抓好农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相关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五)巩固提升农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健全农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对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作为重要检查督导内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提高治理整顿的精准性、时效性。

(六)加强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规范突发事故和舆情、网络安全事件处置、报告程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报告制度。做好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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