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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撤销《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糯扎渡电站库区澜沧县水域开展生态渔业试验示范项目的批复》听证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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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当事人的申请,本局决定就撤销《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糯扎渡电站库区澜沧县水域开展生态渔业试验示范项目的批复》(普农(计财)字〔2023〕7号)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4月29日15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普洱市思茅区司法局3楼行政复议室(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6号延长线区消防大队南侧) 三、注意事项 1.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听证会; 2.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3.请参加听证的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听证地点。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陈勇,0879-2145780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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