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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251128-00001  公开目录:  公告告示  发布日期:  2025-11-28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公示
2025-11-28   作者: 点击数:  



反馈问题

普洱市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和引导不够。普洱市有畜禽散养户34.2万户,规模养殖场(户)为560户,散养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或尚未建设,部分规模养殖场(户)粪污收集处理的能力不足,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

责任单位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李俊   2178556

整改目标

2023年末普洱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引导小散养殖户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粪污消纳处理能力。

整改措施

1.积极引导群众优化、改变传统养殖模式,推进规范化、科学化养殖,落实乡镇、村组畜禽养殖户粪污监管责任,引导散养户做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导市内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提高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2.组织开展规模畜禽养殖户排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搬迁或取缔关闭不符合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3.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持续巩固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不低于97%,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主要工作及成效

1、领导重视,加强组织和技术保障措施。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普洱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立足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理念,科学制定了《普洱市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全市10县(区)制定了《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服务指导,以巡视巡察、督察、调研等指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引导群众优化、改变传统养殖模式,推进规范化、科学化养殖,落实乡镇、村组畜禽养殖户粪污监管责任,引导散养户做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形成了以肥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推进粪肥还田利用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加大督促各县(区)对禁养区日常巡查力度,开展畜禽禁养区日常巡查工作47次,没有发现在畜禽禁养区内建设规模养殖场的现象。    

3、截至2023年12月15日,全市备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场398个(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产生量为77.35万吨,利用量68.92万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粪污产生量1285.46万吨,利用量1142.83万吨;综合畜禽粪污产生量1362.81万吨,利用量1211.75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8.92%,高于省级工作目标9.92%。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5%,高于省级工作目标2.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完成情况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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