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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6-/2021-0615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6-15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委  文  号: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06-15   作者: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 点击数: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研,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报告普洱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定普洱统一战线工作的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负责或参与拟订、监督、检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生态等领域规划实施。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发展的项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特殊困难的政策措施。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7.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协助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市侨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市侨联、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一是将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二是加大政策研究和宣传力度。 

2.全面深化改革,抓实新组建统战部门建设。一是按照中央、省、市机构改革工作精神抓实机构合署改革;二是抓实机关部门改革;三是抓实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3.坚持服务大局为己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作用。一是坚定广大统一战线成员战胜危机的信心;二是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建言献策;三是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四是着眼改善民生开展社会服务;五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光彩事业。 

4.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多党合作制度效能。一是用70年伟大成就鼓舞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二是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实际困难;三是不断提升民主党派履职能力。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一是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巩固提升工作;二是以民族团结示范项目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加快发展;三是继续推动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6.突出促进两个健康主题,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加强非公经济人士素质建设;二是推动工商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三是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7.扎实推进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一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基础工作;二是完善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力度。 

8.集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改进统战部门作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推进机关脱贫攻坚;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1-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391,21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91,776.76元,占总收入的95.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9,442.20元,占总收入的4.35% 

2018年总收入15,472,502.6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66,496.75,与上年相比增加18.33%;其他收入606,005.88,与上年相比增加31.92%;增加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市民族宗教委合署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市台办并入市委统战部使得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440,777.11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1,521.19元,占总支出的63.02%;项目支出6,449,255.92元,占总支出的36.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320,127.5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84%。其中:基本支出10,264,767.25,与上年相比增加7.08%;项目支出5,055,360.34,与上年相比增加27.57%;增加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市民族宗教委合署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市台办并入市委统战部使得支出决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91,521.19元。与2018年度10,264,767.25元相比增加726,753.94元。支出增长率为7.0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7%(人均22,668.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49,255.92元。与20185,055,360.34元相比增加1,393,895.58,主要原因是支付2018年全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体育竞赛支出2,001,262.5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91,776.7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1%。与201814,866,496.75元相比增加1,825,280.01,主要原因是支付2018年全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体育竞赛支出2,001,262.5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13,12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8%。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7,614,136.95元。(2)民族工作专项605,222.00元。(3)港澳台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0元。(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25,000.00元。(5)宗教事务1,135,000.00元。(6)华侨事务110,000.00元。(7)其他统战事务支出423,771.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1,26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9%。主要用于支付2018年全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体育竞赛支出2001262.57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9,61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2%。主要用于:(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95,374.40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4,239.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2,49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1)行政单位医疗527,735.60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237,041.24元。(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721.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5,27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65272.4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6,187.00元,支出决算为379,687.02元,完成预算的65.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9,700.00元,完成预算的182.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5,512.08元,完成预算的8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474.94元,完成预算的32.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超支是因为省台办安排访问港台。总的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出行减少,压缩决算支出,节约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52,194.67元,增长6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7,700.00元,增长33.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9,260.73元,增长11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233.94元,增长50.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市民族宗教委合署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市台办并入市委统战部使得三公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9,700.00元,占28.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512.08元,占43.59%;公务接待费支出104,474.94元,占27.5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9,7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5人次。开展内容包括:省台办安排访问港台开展民族文化友好交流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512.0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5,512.0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工作、民族宗教工作、港澳台侨工作、民主党派工作等统一战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04,474.94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4,474.9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工作、民主党派工作等统一战线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413.55;2018: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482.00,市民族宗教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106.00,共计784,588.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2,825.5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市民族宗教委合署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市台办并入市委统战部使得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3,883,442.35元,其中,流动资产1,125,722.40元,固定资产2,757,718.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0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42,043.39元,固定资产增加138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其他固定资产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83442.35

1125722.4

2757718.95

1052079.95

884401

821238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公开9-公开1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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