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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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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民政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云民规〔2023〕9号)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普洱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条件 依法在普洱市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三)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 (四)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无评估等级的。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2022年度或2023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二)2022年度或2023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三)2023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移出的; (五)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六)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依据《普洱市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同时,社会组织参与助力乡村振兴、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公益慈善等内容将作为加分项纳入评估考核。 三、评估机构 普洱市民政局按评估程序规定要求,设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具体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和复核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云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评估程序 评估遵循社会组织提出评估申请、评估办公室审核资格和进行公示、社会组织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初评、评估委员会审定评估等级、公示评估结果、异议复核、市民政局确认公告、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的基本程序进行。 五、评估时间安排 (一)评估申报阶段。2025年2月12日前,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填写《普洱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附件1)和《普洱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承诺书》(附件2),并将扫描件以PDF格式报送至评估办公室邮箱:ynsshzzcjh@qq.com。市民政局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公告(相关材料可在公告中下载)。 (二)资格审查阶段。2025年2月19日前,评估办公室对参评社会组织申报材料、参评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评的社会组织名单,并报评估委员会审核后,将评估资格审核结果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一旦名单公告后不能退出。 (三)培训动员阶段。2025年2月26日前,由评估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开展线上培训。 (四)自我评估及社会评价阶段:2025年3月5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社会组织对照《普洱市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附件3)进行自评并准备资料。评估指标中社会评价项,向相关单位或人员(理事、监事、会员、工作人员、捐赠人、受益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发放的评价调查表连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整理成册,一并扫描PDF格式后发送至邮箱ynsshzzcjh@qq.com,纸质版留实地评估时提供给专家组查阅。 (五)实地考察和初评阶段。2025年3月12日前,评估办公室组织评估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评估委员会,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确认评估等级及异议复核阶段。2025年3月21日前,评估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议表决,确认评估等级,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参评社会组织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评估办公室申请复核。 (七)评估结论公告阶段。2025年3月31日前,评估委员会确认评估等级,向社会发布公告,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证书。 评估委员会可视工作进展情况对以上程序和时间安排作适当调整。 六、评估等级及评估结果运用 社会组织评估总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5A级(AAAAA),评估得分在900分及以上; (二)4A级(AAAA),评估得分800-899分; (三)3A级(AAA),评估得分600-799分; (四)2A级(AA),评估得分500-599分; (五)1A级(A),评估得分499分及以下。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级评定标准,市民政局评定最高等级为4A级。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社会组织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未在有效期内的评估等级牌匾不作为社会组织信誉证明。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获得3A级(含)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申请税收优惠资格、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获得资助和奖励、接受年度抽查审计等方面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七、其他要求 (一)评估委员会委员、复核委员会委员和第三方机构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守评估工作纪律,对评估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参评社会组织其他信息严格保密。 (二)参评社会组织在通过资格审查且经名单公告后一般不能退出。 (三)社会组织评估标准和内容、评估申报书、等级证书、牌匾式样等,均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标准统一制作。 (四)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不向参评社会组织收取评估费用,所需经费从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列支。 八、联系方式 评估申报和材料准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评估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苏莹,0879—2828705;张恒,0871—65731110。电子邮箱:ynsshzzcjh@qq.com。 附件:1.普洱市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 2.普洱市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承诺书 3.普洱市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 普洱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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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普洱市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1:普洱市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docx】 附件【附件3:普洱市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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