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二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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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委员活动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提案》(第20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林业碳汇开发是绿色、可持续性产业,在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林业碳汇抵消机制对缓冲节能减排对工矿企业造成的冲击、争取企业转型升级时间进而支撑工业发展空间具有战略意义,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方式。
2022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林草防灾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系统碳汇科技支撑,加强全国碳市场的碳汇储备。2022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强化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建设好森林“碳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资源储备。推动形成具有云南特点的碳汇开发管理运作体系,建立碳积分、碳账户等碳普惠机制。加快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核算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推进生态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努力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一、政策体系引导,平台管理支撑
目前普洱市已编制完成《普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普洱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普洱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普洱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普洱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按程序报审后印发实施,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筹备召开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全面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正在谋划普洱市碳账户平台建设,计划以碳账户为基础,开发线上林业碳汇交易,建立完整的林业碳账户和碳动态的智慧管理体系,为全市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林业“碳票”开发提供支持。
二、发挥资源优势,提升碳汇效用
为了提升宁洱县森林质量,进一步推动林业碳汇资源开发,让“林业碳汇试点”落地见效,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3月28日—3月29日,由市林草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金融办、农行普洱支行、农发行普洱支行共同组成调研组赴宁洱县就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及林业碳汇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一致认为宁洱县资源基础好,适宜发展国家储备林建设和碳汇资源开发,普洱市将全力支持宁洱县林业碳汇示范县建设,打造可复制、可移植的碳汇资源开发模式,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提升林业碳汇资源开发空间。
三、培养碳汇人才,打造专业队伍
普洱市积极推动“双碳”培训纳入全市培训体系,加强领导干部“双碳”管理能力,充实“双碳”人才队伍,形成大而宽的“双碳”人才储备,助推全市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工作,深入交流学习其它省份先进工作经验,2023年5月5—9日,省林草局组织普洱市和宁洱县林业碳汇试点县工作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赴福晋省、浙江省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考察学习林业碳汇工作,提升林业部门碳汇人才队伍素质。
四、打造零碳园区,助推绿色转型
目前普洱市正在建设无废城市,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宁洱县低碳、零碳园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宁洱县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零碳低碳园区建设,推动宁洱低碳绿色转型发展。下一步普洱市将认真谋划项目,倡导低碳生活,探索将宁洱县打造成为打造成为“零碳园区”“零碳社区”“零碳城市”等试点,以点代面促进全市绿色化转型,打造低碳城市样板。
五、探索碳汇模式,强化技术创新
CCER(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市场于2015年正式启动,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暂缓受理CCER项目备案,目前正在积极筹备重启。普洱市将全力支持宁洱县增加碳汇储备,为下一步CCER市场重启做好准备,积极融入全国碳汇市场交易。同时支持宁洱县加强森林碳汇工作方面的探索创新,打造区域性森林碳汇开发交易。普洱市将全力支持宁洱林业“碳票”开发,开展自愿减排活动,积极探索发展碳普惠发展路径,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加林农收入,发挥试点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林业碳汇开发,促进全市生态价值实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林业碳汇政策编制,谋划碳账户平台建设,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零碳产业园区,探索新的碳汇开发模式,全力支持宁洱县“林业碳汇”试点建设。真诚感谢您对林业碳汇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目标一致,一定会做好宁洱县“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工作,助力林业碳汇等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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