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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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1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补充通知》要求,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的要求,始终把“保护好普洱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作为己任,准确把握新时代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指导新实践、开创新局面。根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五级责任制”和“五定要求”工作要求,市林草局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取得实质性的工作成效。现将2023年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2023年,市林草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共计3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9件(主办建议9件、协办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20件(主办提案8件、协办提案12件)。人大建议主办件中:《关于给予支持建设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的建议》(第21号)为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中:《关于加快推进景谷现代林产业“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提案》(第81号)为重要提案。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市林草局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五级责任制”和“五定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坚持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制发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办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普林发〔2023〕31号),明确建议、提案办理科室,落实工作任务,规定办理时限,严格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了领导到位、精心部署、责任明确、专人办理。截至2023年7月20日,市林草局主办的9件市人大建议面商率、办复率达100%,面商结果为“满意”的9件(A类9件),解决率达100%;主办的8件政协提案面商率、办复率达100%,面商结果为“满意”的8件(A类8件),解决率达100%。
(一)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建议和重要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1件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建议和1件市政协重要提案,市林草局以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落实问题,解决问题、增强实效作为办理重点建议、提案的根本目标,认真落实“五个一”制度(成立一套工作专班、制定一个办理方案、开展一次联合调研、召开一场面商会议、提交一份情况报告)要求,主动对接协办单位,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办议案科、市政协提案委和重点建议、重要提案督办组请示汇报,与协办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对接,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有关前期调研、讨论和研究,拟定具体的办理工作方案征求协办单位意见,经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监督科室同意后组织办理和答复。在办理过程中,市林草局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当前解决的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说明,1件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建议和1件重要提案面商结果和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均为“满意”,定为A类。具体答复如下:
1.《关于给予支持建设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的建议》(第21号)办理情况。普洱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关于给予支持建设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学榕领办,市林草局为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县人民政府为协办单位。吴学榕副市长和市林草局高度重视宁洱县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工作,一是健全组织保障,稳妥有序落实建议办理。针对普洱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关于给予支持建设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的建议》办理,普洱市林草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认真办”的办理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市林草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办理人大第21号建议,支持宁洱县开展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制定《普洱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办理工作方案》,以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落实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定人、定责、定时限和定工作标准,高质量办理好人大21号建议。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把握碳汇项目开发方向。2023年3月28日—3月29日,普洱市林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农行普洱支行、农发行普洱支行组成调研组赴宁洱县就林业碳汇试点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吴学榕副市长在宁洱县“双碳”中心听取了宁洱县碳汇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023年5月5日—9日,省林草局组织普洱市和宁洱县林业碳汇试点县工作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赴福建省、浙江省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考察学习林业碳汇工作,了解掌握全国碳汇发展模式、政策和市场前景,学习先进思想和方法,促进宁洱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三是密切合作,推进宁洱林业试点县建设。2023年5月24日—26日,市林草局林草改革与产业科技科、生态修复与种苗管理科和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组成工作队,陪同省林草局相关领导和专家对宁洱县碳汇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2023年5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垦松带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林草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宁洱县政府参加“司法+碳汇”专题推进会,研究讨论了普洱市开展“司法+碳汇”的发展模式。2023年5月31日,市林草局副局长王永刚带队,面商工作组在宁洱县人民政府与张永华等6位人大代表进行面商,研究讨论了宁洱县国家碳汇试点县建设情况,协商市级需要帮助解决问题和出台的相关政策,与会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感到满意,对市级相关单位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普洱市各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宁洱县碳汇试点县建设。四是抓好成果转化,建立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过“资源+资产+智力”有效整合,探索建立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探索及“双碳”人才培养等,推动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组建“宁碳惠”专家委员会、开发“宁碳惠”方法学及林业碳票计量方法。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林业碳汇开发、设计、交易、管理等制度体系。设计并搭建具备区块链技术的宁洱县宁碳惠交易平台和宁洱碳汇资源数字管理平台,宁碳惠交易平台实现第一笔27吨减排量交易。云南省首笔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落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中国农业银行宁洱支行向普洱科茂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发放绿色贷款1200万元。建议办理的落实措施和答复取得了人大代表的认可。
2.《关于加快推进景谷现代林产业“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提案》(第81号)办理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接到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81号《关于加快推进景谷现代林产业“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提案》后,市林草局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该重要提案的办理工作,研究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以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落实问题,解决问题、增强实效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委员的满意率,力争使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解决,让具体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81号重要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林草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协办单位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草局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科技科,负责提案办理、沟通、协调等有关工作。二是明确要求,狠抓落实。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了抓回复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率、抓调研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抓落实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工作措施实,回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的办理标准。二是深入调研,掌握情况。针对委员提出的提案,2023年3月22日发起《关于提供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征询有关协办单位意见和建议。抓住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81号重要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实际调查,掌握一手情况,认真进行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意见,形成了《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答复函(初稿)》。于2023年5月底邀请了市政协督办领导、市政协提案委、提案人、81号重要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到景谷开展现场专题调研,共同商讨解决方法,提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答复函》。三是加强沟通,寻求理解支持。办理好政协提案,加强联系和沟通是关键。市林草局加强与市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请示和汇报办理工作有关情况,同时加强与提案委的联系和沟通,化被动为主动,并于5月30日在景谷县林草局会议室召开了面商会议。通过面对面与提案委员深入交换意见,说明具体办理方案和落实措施,相互沟通并达成了共识,提案办理的落实措施和答复取得了提案委员的认可。
(二)其他主办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市人大代表建议中《关于进一步理顺象损补偿机制、简化补偿程序的建议(第9号建议)、《关于给予宁洱县国家储备林项目立项支撑全国碳汇试点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2号建议)、《关于给予支持墨江碳汇产业发展的建议》(第39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景谷现代林产业“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建议》(第70号建议)、《关于着力加强现代林产业发展指导和支持的建议》(第84号建议)、《关于支持普洱市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普洱国家两山公园)的建议》(第90号建议)、《关于加大江城县亚洲象保护与资源开发力度的建议》(第102号建议)、《关于给予城乡绿化美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第109号建议)共计8件人大代表建议交由市林草局主办,其中第109号建议市发展改革委与市林草局联合主办。市林草局先后向协办单位致函征求意见,面商结果和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均为“满意”,8件均为A类。
市政协提案中《关于做强做优澳洲坚果产业助推我市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9号提案)、《关于促进澜沧县林产业发展的提案》(第55号提案)、《关于支持普洱市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普洱国家两山公园)的提案》(第201号提案)、《关于加强江城县亚洲象保护与资源开发的提案》(第202号提案)、《关于提高生态功能区补助资金的提案》(第203号提案)、《关于加强“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提案》(第204号提案)、《关于大力发展林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12号提案)共7件政协委员提案交由市林草局主办,市林草局先后向协办单位致函征求意见,面商结果和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均为“满意”,7件为A类。
(三)协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10件人大建议协办件和12件政协提案协办件,市林草局积极配合,主动提交协办意见,按时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面商、调研等活动,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答复工作。
二、2022年B类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续办续复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关于给予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分公司2000t/d选厂尾矿库扩容工程拟使用林地手续审批的建议》共1件定为B类的建议。2023年市林草局坚持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建立完善工作动态台账,加大督促检查,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重大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7月,2022年1件B类件全部办结,并已答复人大代表。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市林草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改进和创新林草工作的重要途径。主要做法有:一是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与本单位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及时召集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和贯彻2023年人大建议办理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调整充实了2023年市林草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认真对承办建议、提案的内容、性质、要点、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梳理,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把办理任务分解细化到科室和人员。三是下发《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办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普林发〔2023〕31号),按照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局办公室跟踪督查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办理任务、人员、时间、质量和有关要求,制定了接收、登记、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等工作流程,每月调度一次,时时掌握办理进度,确保建议、提案件件落实、环环相扣,确保答复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办结。
(二)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
市林草局认真制定并下发市人大建议办理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把协商贯穿于每一件建议的办理全过程,面对面与代表深入交换意见,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商讨对策、办后征询意见,及时通报进度、回访交流、深入沟通,不断提高代表和委员的满意度,力求达成共识,杜绝应付、搪塞和形式主义的现象。在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群众工作方针,科学规划面商线路,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规定等。严格办理程序和讲求办理质量,始终把面商扩大到参与联名的代表,深入交换意见,整个办理过程始终坚持沟通、交流,力求达成共识,努力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获得大家的肯定。
(三)强化督导促办,提高办理效率
根据要求建立建议提案答复工作的连续跟踪督查机制,市林草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定期向承办科室了解办理工作调研、进度、面商情况。对涉及几个单位办理的建议和提案,要求办理科室要与其他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充分收集协办单位意见,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解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涉及的问题。市林草局主办的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均由牵头办理科室制定办理方案,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开展实地调研、面商,形成答复函报经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统一报送联系本单位的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负责督办的委(室)领导审核、审定,最后再由局办形成正式答复件答复代表或委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林草局在人大建议办理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中得到各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代表的满意率不断提高,但是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要求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殷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财力有限,在解决群众的困难和诉求上还有差距;二是办理建议、提案业务能力、答复的针对性有待提高,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不多。同时掌握的知识不够,答复建议、提案时针对性不强,没有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做到点对点、很有针对性的答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办理工作的质量,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下一步做好办理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领导,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接办、登记、交办、催办、调研、面商、督查、审核、落实、跟踪反馈、责任追究等办理制度,形成完善的办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规范,为办理工作提供保障。
(二)不断改进办理工作方式方法。在常规办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采取邀请代表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承办部门与代表共同开展调研活动,向代表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等,扩大与代表、委员的交流渠道,增进交流与互动,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
(三)抓好答复措施的落实,提高办理的“答复率,落实率,满意率”。答复工作要始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的过程。建议提案办结后,主动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抓落实,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赢得代表和委员的满意。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办理人员业务素质。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对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时时掌握各项重点工作、重要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群众的需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群众、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承办人员业务水平,主动适应新常态,吃透、活用现有政策,从而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今后,市林草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的要求,继续站在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现代林产业、建设生态文明的高起点上,真正把普洱的“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举全市林草系统之力,团结带领全市林草人既当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又做“金山银山”的“创造者”,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努力实现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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