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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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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普洱市林业局下属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复函》(普人社函〔2018〕24号)的有关要求,经市林业局研究决定,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计划紧缺人才招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附件1),主要负责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科研监测及相应的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2016—2018年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2. 报考人员年龄在35岁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道德品行端正;
2.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 身体健康;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2018年10月1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聘)用的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 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4.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
5. 现役军人;
6. 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户籍、性别、民族要求不限。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 13日至2018年11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学科毕业成绩、个人简历(小一寸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云南省普洱市林业局人事科(思茅区茶城大道48号),填写《2018年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进行报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 邮箱报名:考生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学科毕业成绩、个人简历、《2018年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普洱市林业局人事科邮箱(905009772@qq.com),邮箱报名只对个人投送的资料进行初审。邮箱报名通过初审人员必须于2018年11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原件报普洱市林业局进行审核,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四、资格审核、岗位开考
(一)资格审核
普洱市林业局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由普洱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二)岗位开考
1.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紧缺急需岗位未达1:3比例需放宽比例开考的,须按程序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5人(含5人)以上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由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低于5人(不含5人)的岗位,采取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
4. 面试结束后,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为100分。
2. 笔试内容
(1)兽医类专业知识;
(2)农村与区域发展类专业知识;
(3)生态旅游类专业知识。
3.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 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道德修养、专业结构、学业成果、岗位匹配等方面,对面试人员进行专业理论、语言表达、思维方式等进行综合考察评估。
3.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 面试地点:普洱市林业局六楼。
(三)综合成绩计算
1. 参与笔试和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2. 仅进行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四)笔试、面试流程
1. 笔试
(1)笔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入场,笔试成绩当天公布。
(2)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 面试
(1)面试当天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入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为每人30分钟。
(3)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考核
考核由普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同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八、决定人选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三)体检、考核和公示各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由市林业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笔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面试开始前5分钟仍未达指定地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二)在进行笔试、面试过程中,应聘人员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面试过程中,不允许已经测试的应聘人员和未测试的应聘人员接触。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林业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联系人及电话
普洱市林业局人事科 田国梅
电话:0879—2125793(座机)、手机18008791611
(六)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普洱市林业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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