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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8/20260113-00001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1-13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普林林许准〔2026〕1号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南主(勐啊)工程临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2026-01-13   作者: 点击数:  

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南主(勐啊)工程临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南主(勐啊)工程临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12-530827-04-05-280145)临时占用孟连县境内林地4.0473公顷。其中:占用孟连县富岩镇信岗村八路地小组集体林地0.0193公顷;公信乡班别村班卡二组集体林地0.5741公顷、班卡一组集体林地0.1854公顷,公良村班朵二组集体林地0.1218公顷、班伟小组集体林地0.1244公顷,糯董村糯董二组集体林地0.1001公顷、上安二组集体林地0.2105公顷、扎莫弄小组集体林地0.0340公顷;勐马镇东乃村南主大寨小组集体林地0.0664公顷,芒海村芒海小组集体林地0.1406公顷;娜允镇允山村班扣小组集体林地0.0204公顷、儿包谷小组集体林地0.0418公顷、戈弄扩八路小组集体林地0.0224公顷、果弄小组集体林地0.0462公顷、佧河一组集体林地0.1605公顷、糯赛三组集体林地0.1741公顷;思茅金澜沧丰产林有限公司的林地1.9075公顷;孟连县国有林场管理的国有林地0.0978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1139公顷、特用林林地0.9269公顷、用材林林地2.7116公顷、经济林林地0.1464公顷、能源林林地0.0566公顷、其他林地0.0919公顷。。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使用时间。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时限、用途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项目施工务必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严防森林火灾。需采伐(移植)临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保护植物)的,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移植)许可手续。

三、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森林植被的相关要求及承诺事项,限期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森林植被,并经孟连县林业和草原局验收合格后返还给林权所有者使用。

四、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孟连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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