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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8/20240826-00001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8-26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普林审批〔2024〕10号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段(景东段)第三批临建工程 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2024-08-26   作者: 点击数:  

云南南云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景东县林业和草原局上报的《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段(景东段)第三批临建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初步审查意见》(2024-19)及你单位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号)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段(景东段)第三批临建工程(项目代码:2405-530823-04-01-195384)临时占用景东县境内林地19.4660公顷。其中占用景东县国有林场管理的国有林地0.4101公顷;景东县漫湾镇安召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8065公顷;温竹村民委员会杨家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3755公顷、干田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894公顷、曼状村民小组集体林地3.2966公顷;安乐村民委员会雷响田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9093公顷、大乐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069公顷、回营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607公顷;漫湾村民委员会沙河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886公顷、大地埂村民小组集体林地3.8209公顷、朱家箐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078公顷、漫湾村民小组集体林地7.4176公顷;保甸村民委员会石膏箐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506公顷、新寨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6986公顷;文冒村民委员会岩脚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269公顷。按林地类型分为:用材林地17.5120公顷、经济林地1.5142公顷、能源林林地0.1836公顷;其他林地0.2562公顷。临时占用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占用时间。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时限、用途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项目施工务必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严防森林火灾。需采伐(移植)临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保护植物)的,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移植)许可手续。

三、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森林植被的相关要求及承诺事项,限期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森林植被,并经景东县林业和草原局验收合格后返还给林权所有者使用。

四、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景东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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