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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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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为普洱市提供成份分析检测服务,承担土壤及农作物、岩石及矿物、食品、饲料、水质、煤质、工农产品或半成品等各种成分的分析检测,热区产品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我单位的财务管理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的会计法、会计制度执行的。不管是人员配备,审批制度,经费专款专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方面,都是按照国家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严格执行。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共检测土壤、肥料、矿石等工农业样品20个、分析数据200项;围绕实验室资质认证(环境改变重新认证),认真开展检测标准方法校正、程序文件手册的修编、实验室规范管理等工作,为申请认证做好准备;积极争取财政项目资金15.5万元,完善提升实验室检测条件。协助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培育认定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共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家,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45家。加强普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能力提升,不断拓展测试所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扶贫点的帮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2,510,933.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0,933.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度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2,612,869.19元同比减少101,935.52元,减少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调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2,510,933.58元。其中:基本支出2,355,933.58元,占总支出的93.83%;项目支出155,000.00元,占总支出的6.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度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2,612,869.19元同比减少101,935.52元,减少3.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调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5,933.58元。本年度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2,462,869.19元同比减少106,935.61元,减少4.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调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000.00元。本年度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150,000.00元同比增加5,000.00元,减少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申请项目预算减少。2018年单位共实施三个项目“普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经费5.5万元,“中土壤成分检测分析在普洱市高原特色经济作物种植中的应用”经费2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8万元。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按项目经费预算严格执行本年未结余。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88万元,包括公费、印刷费、电费、办公设备、差旅费、维修费、公务等经费开支。其他资本性支出:0.62万元,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0,93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本年度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2,612,869.19元同比减少101,935.52元,减少3.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841,07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2%。主要用于工资、津贴等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54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2,91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6,40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933.00元,支出决算为33,458.43元,完成预算的88.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357.43元,完成预算的81.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57.43元,完成预算的8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01.00元,完成预算的114.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年末公车封存,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2、本年度项目“普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在各县区服务中小企业,往来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377.99元,下降1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12.99元,下降2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35.00元,增长28.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年末公车封存,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57.43元,占72.80%;公务接待费支出9,101.00元,占27.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57.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357.4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年度项目“普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在各县区服务中小企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0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度项目“普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在各县区服务中小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部门资产总额1,065,684.18元,其中,流动资产47,440.37元,固定资产1,018,243.81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268.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658.97元,固定资产增加739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7,3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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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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