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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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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0600101000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研究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起草制定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计划、目标和任务,组织和承担省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技术推广等科技项目,开展科技咨询、项目策划组织及各项认定服务工作。围绕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技术需求,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围绕全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培育,组织跨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与交流,开展国内高层次人员及团队引进、联系。参加并组织科技成果展示,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以项目推介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构建产学研用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的供需对接平台。开展《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指导目录》编制及修订,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重大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建立业务单位间的互动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政策服务。开展科技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调研、分析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现状和问题,为科技主管单位宏观决策提供建议和对策,为科技政策的制定、修订提供依据。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方面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定期组织中心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树立党建工作抓不好,业务工作也不可能抓好的工作理念。二是根据中心职能职责定位,把握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三是针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建立内控机制,在党建工作中有的放矢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2.生物医药产业方面 (1)生物医药产业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69.84万亩,完成全年目标68.2万亩的102.4%。实现产值117.43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0亿元的78.29%。其中中药材农业产值达45.83亿元,同比增长9.41%。规上企业工业产值实现5.9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7.7亿元的76.88%。培育种植加工基地14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4个的100%。(2)完成生物医药产业三年行动及“三图一报告”编制。编制完成《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三年行动(2023—2024年)》,并于2023年5月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联合印发。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以现代中药,原料药、仿制药、生物技术药、兽药,医疗器械、实验动物等领域为重点,坚持内外资并重,围绕产业链和供应链延伸,分析现有生物医药产业链协同需求,形成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链图谱、产业链作战图、产业招商图及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分析报告。 (3)按时上报生物医药产业相关工作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工作座谈会精神分工方案,每月跟踪梳理生物医药产业相关7个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填报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月报表。二是按季度填报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中成果中心配合的任务落实情况。三是按季度填报普洱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生物医药产业方面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梳理汇总《重点项目情况表》《重点企业情况表》。四是按季度收集汇总绿色经济示范区建设生物医药方面15个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五是按季度报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中药材产业方面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填报三年行动重点产业“6个1”情况统计表、三年行动重点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表、普洱市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表及上半年工作总结。六是按月汇总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涉及生物医药产业部分。按季度完成全市上半年中药材、生物医药报表整理和上报工作。七是根据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工作要求,编制上报“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2023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填报“2023年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填报“2023年州市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 (4)主动跟踪落实普洱市“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的实施。积极与各县(区)生物医药产业主管股(室)及生物医药企业对接联系,积极跟进“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的实施。一是大唐汉方制药有限公司完成龙血竭胶囊(肠溶)的恢复生产,2023年8月取得生产批件。儿童感冒药项目已建成生产车间,设备安装调试结束,三个儿童感冒专用仿制药,至2023年10月,两个产品仿制研究阶段已基本完成,其中氨苯素的技术转移和工艺移交已经完成并完成申报用三批样品生产,进行了稳定性考察,正在起草申报材料;氨美素已开始进行技术交接和工艺验证工作,原辅料采购完成,完成1批中试生产,现对转移中的问题补充研究;氨愈素前期研究已完成,正在进行标准转移工作。原料药合成生产基地(儿童药产业链完善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二是良品益康中药饮片厂一期项目建成,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并顺利通过了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已加工茯苓、白及、滇黄精等道地中药材270余吨,普通中药饮片和精制中药饮片20余吨。三是普洱淞茂现代中药破壁饮片生产线全面竣工投产,提交省级中药饮片质量标准53个,取得备案29个,上市销售产品27个。四是森洁医用低氨、无氨天然乳胶加工厂年产1.2万吨医用低氨和无氨天然乳胶生产线并全面投入生产;森洁医用天然乳胶手套工厂完成8条生产线建设并全面投入生产。五是安琪酵母“年产3.2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一期年产1.5万吨高活性干酵母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截至2023年10月完成产值2.25亿元;启动安琪酵母二期年产1.7万吨YE酵母抽提物项目建设。六是云尚玄草云南生物科技公司“思松牌铁皮石斛葛根三七颗粒”年产100万盒保健食品项目、云南普洱丹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酊剂10亿支/年技改扩建项目建设完成,正在申请生产许可;七是思茅生物医药产业园、思茅云茯苓加工仓储产业园建设等重点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5)组织企业申报云南省科技厅2024年生物医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推荐大唐汉方的“龙血竭含片防治肿瘤治疗相关口腔黏膜炎循证评价及机制研究”、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的“机动化中医药综合诊疗服务移动方舱的研制与应用研究”、恩润生物的“黄精后生元制剂抗2型糖尿病的成药性研究”等9个项目申报2024年云南省科技厅生物医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 (6)做好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成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6号委员提案《关于推动普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提案》、第47号委员提案《关于进一步发挥我市中药材产业优势,助力我市经济发展的提案》、第97号提案《关于构建普洱市白及精深加工产业链的提案》的办理工作,三个提案答复均为满意。 (7)做好项目补助经费预算。落实做好《普洱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涉及的2021年立项项目补助经费分配及2023年、2023年、2024年专项经费预算工作。 3.科技成果转化方面 一是积极与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云南省农业科学研究院、昆明理工大学等对接普洱市科技成果工作相关事宜,截至第三季度挖掘金毛狗脊种苗繁育及驯化技术、孟连脱蛋白乳胶生产技术等28项科技成果,收集整理技术需求200条。二是着力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如:普洱市森洁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研发离心一次即可生产医用脱蛋白天然乳胶生产工艺,实现了技术上的突破性进步,生产出来的乳胶蛋白含量比正常生产的乳胶蛋白含量低十倍,脱蛋白的指标达到了欧美乳胶标准的高质量要求,可以解决高端医用乳胶耗材在使用过程中蛋白质过敏的问题,已实现产业化并达到年产脱蛋白天然乳胶3.5万吨的产能;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凭借30余万亩思茅松林地的资源储备与资源优势,通过技术创新推进绒毛浆等特种浆开发,填补了国内化学浆松木绒毛浆生产供应空白,成果实现转化后,现平均日产量为320吨,年产量可达10万吨。三是针对我市缺乏专业技术经纪人才现状,积极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才培养,2023年我市有4人通过答辩考核,获得中级技术经纪人证书,目前3人参加高级技术经纪人培训,1人参加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待考核。 4.科技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中心项目实施工作。一是中心承担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普洱市技术转移平台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二是与昆明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合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普洱市科技创新与转化运用基地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评审。 (2)做好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推荐申报、验收工作。一是征集2021年厅市会商“提升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相关科技项目10个。二是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技厅2024年重点领域科技项目12个;推荐墨江合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城县绿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2023年“星创天地”。三是做好中心承接的科技管理科项目(农社口)验收工作,组织32个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其中28个项目通过专家验收,2个项目未通过验收;对澜沧拉祜人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小米辣和勃氏甜龙竹优质种苗繁育及技术推广示范”项目进行终止处理。四是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技厅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12个,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县项目2个,高原特色农业生物种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专项3个。 (3)做好“三区”科技人才和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一是组织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申报,共组织98名科技人员申报,获选派93人;现已完成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三区”人才)分配明细表及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填报工作。二是配合省科技厅对2021、2023、2023年获选派的科技特派员经费进行省本级直拨工作,经费已拨付到位。 (4)科技管理制度建设。一是起草《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3年10月发布。二是起草《普洱市科学技术局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云南启迪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共建普洱双创中心方案》提交市科技局。三是市级项目申报系统,全面上线,从项目申报、初审、评审、中期报告、验收等环节均实现线上操作,系统的建设完成标志着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全面建设完成,规范了科技项目标准化的申报流程,提高了标准化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效率,提升了科技项目标准化和信息化能力,有利于促进科技项目管理标准数字化改革。 (5)全力以赴做好各类科技活动筹备工作。按照各相关要求,中心全力以赴、通力协作做好各项科技及招商活动筹备工作。一是配合完成2023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布展、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市级50家企业参加2023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参展,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二是配合完成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布展及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市级7家生物医药企业参会,达到了以南亚博览会为平台,宣传了普洱特色资源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优势;三是做好“普洱(上海)招商推介会”产业招商准备工作,制作汇报PPT,向上海各企业推介了普洱市云茯苓全产业链开发建设项目,并从建设地点、产业建设、产业规划、项目保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剖析”,以消除企业的疑惑与后顾之忧,增强投资信心,夯实合作基础。四是配合做好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云南)的组织及对接工作,共组织成都卢卡狮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百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沪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国药太极集团、云南大唐汉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孟连丰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参加对接活动,其中成都卢卡狮集团有限公司与思茅区政府成功在会上签约。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4个股(室),包括:综合办公室、科技服务办、成果转化办、科技合作与交流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缴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1.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2.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099,364.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9,364.74元,占总收入的98.0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9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38,350.53元,下降17.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8,350.53元,下降18.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6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承担的上级补助项目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087,586.74元。其中:基本支出2,731,874.04元,占总支出的88.48%;项目支出355,712.70元,占总支出的11.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0,128.53元,下降17.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199.43元,下降1.34%;项目支出减少612,929.10元,下降63.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承担的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1,874.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3,708.08元,占基本支出的95.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165.96元,占基本支出的4.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712.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共组织实施5个专项,涉及经费355,712.70元,其中:普洱市技术转移平台建设经费267,315.50元、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运转经费38,646.20元、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经费22,622.00元、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25,600.00元、2023年云南省“三区”人才经费1,529.00元,5个项目均按年初既定目标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较好的预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9,364.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4%。与上年相比减少698,350.53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承担的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341,67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5%。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完成职责职能工作正常运转的工资、公用经费及开展科技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58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5%。主要用于我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14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医疗补助支出、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9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6.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6.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未开展公务接待活动,未产生“三公”经费相关支出,因此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未开展公务接待活动,未产生“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57,179.92元,其中,流动资产27,597.13元,固定资产329,582.79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832.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904.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060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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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3103804606.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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