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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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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预算编制情况 三、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的主要工作为牵头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并实施市级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创新型普洱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拟订市级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1个机构,属全额拨款独立核算行政单位,编制16人,其中15个行政编制,1个工勤编制,下设五个科室,实有人数为17人(其中一名军转干部),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四届五次全会党代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充分对接国家、省科技创新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全面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引领。着力抓好各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的落实,抓研发经费(R&D)投入力度;抓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抓高层次人才引进及本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培养;抓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抓创新产业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紧研究制定一系列促进人才培养、自主创新、激励机制、服务经济发展等改革任务落实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出台科技系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快《普洱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入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普洱市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普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正式出台,进一步做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出台市级科技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强化项目挖掘储备和管理。一是围绕普洱市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战略和地方资源优势、重点产业布局和龙头企业发展,挖掘策划并组织申报茶叶、咖啡、清洁能源、现代林业、生物医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10项(含认定类),其中组织重大专项2—4个(生物医药类储备1—2个,生物种业及农产品精深加工1—2个),年内向上争取科技经费补助资金3000万元以上;同时积极做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评审立项工作。二是强化科技项目和科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进一步健全科技项目监督管理执纪问责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的严格审核和把关,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跟踪督查工作,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抓好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的规范化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内容、目标的全面实现;进一步加大对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以审计发现问题为导向,切实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采取审计问题回头看,强化警示教育,推进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 3.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引进。充分利用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和滇沪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建立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基地和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帮助普洱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建立省、市院士专家工作站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督促强化创新平台的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大力推进“双创”工作,培育申报省级众创空间2家,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孵化器各1家;推荐上报“星创天地”5家,充分利用和发挥宁洱国家级“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绿色农业示范基地”牌子促进和示范带动全市农村创新创业工作。认真落实普洱市人才发展战略,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科技人才,做好柔性人才引进工作,积极探索研究市级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工作。认真梳理人才政策,摸清当地人才底数,争取培育建设省级创新团队1个,完成推荐申报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云南省科技创新人才3名,省级科技特派员100名,选派“三区”人才30名。 4.不断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大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研发经费后补助政策宣传,实现全市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投入强度比上年增长。达3.64亿元,投入强度达0.59 %。二是加大科技创新主体的培育认定工作。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三是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申报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省农业科技园区各1家,积极推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建立高新技术园区1家,争取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增强创新示范和辐射周边,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四是做好成果转移转化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建立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3个,争取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1家,完成重大成果转化1—2项;完成技术合同登记20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金额6000万以上。五是加大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参赛工作力度。实现参赛企业50家。 5.深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制定出台《普洱市专利奖奖励办法》、《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实施方案》、《普洱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等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导向,大力推进市、县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助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内生动力。力争年度专利申请量达500件以上,授权量300件以上,发明专利保有量达140件以上,实现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0.6%,完成《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等全省综合考评涉及专利目标责任;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户、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户以上,实施云南省知识产权强县试点1个以上;完成国家、省知识产权项目申报10项以上、储备20项以上,实施专利转化项目1个。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6.大力开展科技扶贫和民生科技工作。一是做好科技扶贫项目落地,围绕贫困地区种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转移示范,促进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围绕澜沧科技扶贫示范县实施五大科技扶贫示范行动工程目标任务,积极主动融入澜沧科技扶贫工作,以《澜沧县科技扶贫示范县建设行动计划》为统领,推动澜沧科技扶贫项目、创新主体、科技扶贫示范县、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二是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和支持各类科技人员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和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三是强化贫困地区群众技术技能培训及科学素质提升,实施好兴边富民项目和州市成果转化项目,做好选派科技人员服务“三区”工作,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脱贫致富提供有效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四是切实抓好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好四个大型科普活动。五是加强污染治理、生态安全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应用;围绕提升人口健康水平,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特色健康产品、中药饮片、提取物,不断加强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示范。 7.进一步做好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一是做好第四届“科技入滇”项目储备及2017年签约项目的推进落地,确保更多“科技入滇”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推进与国内外、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集团)及科技型企业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科技合作,促进全国科技创新资源和要素在普洱聚集,加大科研平台、科技成果、科技型企业、人才和团队入普落户;落实“2017沪滇科技成果交流对接活动”上签约项目的实施、合作项目的推进落地,加大向上海市科委的申报力度,组织申报上海国内合作项目2项,争取上海对普洱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支持。二是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在技术转移平台建设等方面深化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和建立国际科技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双方互访机制。认真征求梳理科技需求,积极参与“南亚 东南亚合作大会”。利用普洱上海科技服务中心这一平台,继续做好在老挝建立的各科技办事处服务工作,争取在缅甸建立技术转移中心,为国内面向周边南亚东南亚技术转移提供平台;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培育认定工作,申报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家;加快普洱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水平打下基础。 8.进一步加强科技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专项纪律检查和日常监督,持续深入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二是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主动对接服务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统筹兼顾,认真做好科技成果管理、科技管理培训、科技统计、科普、科技文献、电子政务、督查督办、档案管理、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办理工作,加强老干、党建、工会、妇女儿童和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普法、精神文明建设、扶贫挂钩等方面工作,加大事业单位主动承接和服务科技工作的能力,有力推进全市科技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以完善制度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积极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预算收支情况 (一)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财务总收入55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9.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1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财政拨款收入559.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8.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1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9.1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559.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预算总支出55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47万元,占总支出的80.74%,项目支出107.69万元,占总支出的19.2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70.39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支出(项)”支出102.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的用于科技管理类的项目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年内的专利奖励、“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3.20万元,主要反映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6.5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五大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1.2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0.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18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7.2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9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1.10%。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314.21万元对比增加137.2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调整所导致。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69万元,如科技管理工作经费、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前期工作经费、专利奖励等开支。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16.49万元对比增加91.2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所致。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59.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30.70万元增加228.46万元,增长69.08%。 1.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70.39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83.35万元,增长44.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标准调整。 2.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支出(项)102.5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此项未在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3. 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支出5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此项未在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3.20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3.86万元,增长35.2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调整增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6.53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7.51万元,增长60.34%。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增加。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1.26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增加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0.7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28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增加。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18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45.33%。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增加。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7.21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8.29万元,增长43.82%。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增加。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机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无此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无此事项。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38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5.3万元,增长26.3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69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管理工作经费、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前期工作经费、专利奖励等开支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2.9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万元,公务接待费22.2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5万元减少22.04万元,同比下降40.07%。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26万元,较2017年的35万元减少12.74万元,主要是由于各项经费减少工作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各级部门到我市开展科技对接工作及接待院士专家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万元,较2017年的20万元减少9.3万元,主要是由于车辆移交平台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进行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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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2018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doc】 附件【附件2.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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