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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5-04_A/2017-0718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28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文  号: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04-28   作者:市科技局 点击数:  

附件11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8.3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7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2016年的36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是由于我局加强合理接待管理,节约经费支出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开展科技日常管理工作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2016年的24万元减少4万元,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工作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保障我市开展科技管理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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