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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普洱市科技开发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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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开展科学技术成果引进及转化应用、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专业技能培训、学术交流、承担科研课题和组织实施科技项目等。 2017年主要工作为:(一)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二)积极组织好科研开发项目的选题申报工作和调研工作。(三)继续做好科技服务工作,开展科技合作。(四)继续做好“三区”科技人才服务专项工作。(五)继续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六)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以完善制度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积极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2017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财务总收入5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5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04万元(本级财力51.04万元,专项收入4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预算总支出5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4万元,占总支出的81.83%,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19.1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支: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支出30.9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支出6万元,要反映开展科技培训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4万元;主要反映三区人才服务专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22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活动经费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80万元,主要反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0.33万元,主要反映失业保险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41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29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出0.33万元,主要反映工伤、生育、大病保险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35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8%。与上年对比增加8.7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用于年内开展各项科技服务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减少。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0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86万元,增加14.24%。 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0.94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3.04万元,增长72.85%。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及年内新增1人在职人员。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两年对比持平。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69万元,增加20.85%。主要原因是:三区人才项目经费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0.22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减少13.17万元,下降98.8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转入社保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8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5.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养老保险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33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11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及人员增加调整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4.41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2.81万元,增加175.62%。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及年内新增1人在职人员。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12万元,增加10.26%。主要原因是: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所致。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33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0.22万元,增加200%。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及年内新增1人在职人员。 10、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35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43万元,增加74.78%。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及年内新增1人在职人员。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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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科学技术开发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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