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
|
附件2: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8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室计量认证产生的相关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业务联系、工作开展,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普洱市测试分析研究所 2017年4月11日 |
||||||||||||
|
附件【2017年测试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