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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科技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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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发〔2018〕50号)要求,我局是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52号提案《关于加强普洱市农兽药规范管理使用的建议》的协办单位,经对提案的有关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积极推进与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提升农科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合作研发高效、低毒的新型农兽药。同时,联合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采取技术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方式对种养殖大户、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合作社等进行培训,就安全用药、疫病防控、养殖技术进行技术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兽药。
二是加强农兽药有关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等各类宣传平台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
三是围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做好相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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