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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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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科技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实施《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至2025年)》,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有机结合,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的领导机制和政策法规科具体落实、相关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法治建设工作纲举目张、整体联动的网络架构。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要点,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专题调度法治建设工作3次,组织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5人次。 2.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执行述廉述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召开局党组会议18次,集体研究行政决策事项161项,各项重大决策均依规、按程序集体研究决定。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任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7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全年法制审查合同、方案10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协议拟定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中的参谋和助手作用,配合省科技厅对因项目终止未按要求退回项目经费的2家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疑难问题。 4.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全面公开政策性文件、财政预算、便民利企服务等群众密切关心事项,全年共发布更新信息170余条,规范性文件解读率100%。 5.主动接受党委政府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一年来,向市委组织部推荐职级四级调研员1人,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1人,轮岗转任正科级干部1人,向市人社局推荐所属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晋升正高级职称三级1人、中级职称九级1人、初级职称十二级1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一年来,接受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1次、政协民主评议1次。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市科技局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协办事项5件、政协提案协办事项16件、主办3件,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 6.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2023年,未收到“12345”反馈投诉信息。支持、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执行率达100%。 (二)强化教育引导,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1.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选题计划及局干部培训主要内容。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1次,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交流6人次。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4次。 2.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各类依法行政业务培训活动,以及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中国普法、云南普法等平台关于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与测试,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与业务能力。1人受市委选派至省委党校参加第5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选派2人参加云南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班学习,选派2人参加云南省科技管理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 (三)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规范性文件“废改立释”工作 制定印发《普洱市“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普洱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至2024年)》《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科技创新政策措施4项,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修订《普洱市科学技术局述职述廉述法制度》《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普洱市科学技术局“上请下走中联”工作机制》等制度和措施,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推进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上级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2023年,未印发、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等,2023年,完成12名行政执法人员新证申领换发工作,审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业务28件。常态化组织开展案卷评查,选派1人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同法律顾问对2023年已结案的5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合格率100%。 2.强化对科技项目资金的监管及跟踪问效,组织开展历史遗留未验收项目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安排专项验收经费、聘请第三方开展审计、组织省级专家实地指导等方式,完成历年到期项目验收59个,对历史逾期项目全覆盖排查验收。督促各县(区)兑现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科技计划项目资金382.36万元。 3.严格对照科技部“四级四同”以及省科技厅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科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调整市级科技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推动科技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截至目前,市科技局行政职权共1项、责任事项1项、追责情形3项。 4.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2023年局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到基层调研315天,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32次。组织实施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院士专家工作站等项目270余项,到位资金5410.45万元。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高新技术企业获认定26户,有效期总量达61户,较上年增长29.79%,新增备案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7户累计达493户,较上年增长13.07%。 (五)创新普法宣传,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1.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局乡村振兴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和普法工作,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印发《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普法队赴澜沧县安康乡上寨村开展“科技春风进乡村,共建法治新农村”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7次,现场解答财产继承、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法律问题20余件,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及宣传产品3170份,普及群众3488人次。邀请法律顾问到上寨村小学开展“春雨润春苗”校园普法宣传活动1次,市科技局党总支与上寨村党总支联合开展“党建引领守初心 普法宣传解民忧”主题党日1次。 2.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全局干部职工、全市科技系统管理干部和创新主体科研人员3个关键群体,持续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宪法、民法典、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等大型活动开展主题普法活动。联合思茅区工科局印制《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宣传册,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组织干部职工参与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线上答题及专项答题活动,参与率100%。 3.坚持线上线下普法一体推进,运用市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法规”专栏,长期发布政策法规宣传视频和图文解读、“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年内,通过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刊载“以案释法”案例11条,在单位微信群转载普法类信息、事项15条。采取分行业、多场次、小班教学和一对一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等专题培训,组织科技培训78期4140人次。圆满承办2023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主场活动,成功举办普洱市首届科普讲解大赛,1名普洱市选派的选手获得全国、全省科普讲解大赛一等奖,并荣获最佳人气奖和“全国十佳科普使者”称号。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发挥党组带头示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年度述职内容。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利用网络宣传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公布相关政务信息。带头发挥遵法守法表率作用,局班子成员不存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科技法规普法与用法在深入基层、案例宣传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法治建设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科技部门特色、亮点。二是法制工作队伍力量仍然薄弱,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提升,法制审核人员的配备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市科技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全力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有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制度在我局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提升法治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习法律法规列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局班子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班子成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支持在职干部加强法律知识的自学、思考,鼓励动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干部积极申请公职律师,进一步壮大专业法治人才力量。积极派员参加各种法治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虚心听取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依法及时准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决定和人大决议,及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并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稳妥处理各类矛盾。 (四)狠抓制度建设。始终将法治理念贯穿科技工作的全过程,谋发展、干事业、解难题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用权履责,确保科技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法律顾问等工作。 (五)推动法治建设与科技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至2025年)》《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2021至2025年)》,结合“百企大走访、千人大培训、万人大科普”活动,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推动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凸显科技部门特色,为全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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