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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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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市级科技计划引领作用,持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鼓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6年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一般应为在普洱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对于事关我市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鼓励项目产业化应用及生产地点在普洱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与市内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申报单位上年度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三)申报项目应当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可行,设计符合相关要求,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四)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当具有与项目实施匹配的基础条件,在所申报项目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优势和工作基础,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 (五)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自筹解决全部项目经费;自筹经费必须使用货币资金,不得用固定资产等冲抵;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获得的财政奖励、补助资金或用于开展科研活动的工作经费;自筹经费项目资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本单位科研项目统计归集,对研发费用进行账务归集,纳统企业、单位严格履行研发经费统计填报义务。 (六)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科研失信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知识产权纠纷。 (七)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同一自然人在本批次由其牵头或参与的项目组不得超过2个,其中由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组不得超过1个;同一项目或相近项目已被各级财政科技项目正式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支持范围,项目资金不低于1万元。 (八)项目实施时间从2026年7月1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年;其中,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项目不得超过1年。 (九)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涉及人体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要求,由相应机构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涉及国家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必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科技伦理专家复核意见。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研究项目需在申请书中说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过程和程序。涉及伦理学有关的研究项目获批准后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的,需按以上要求重新提交更改研究计划后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 二、支持重点 (一)工业与高新技术。围绕绿色能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矿产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工业领域开展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与应用。 (二)生物医药与大健康。围绕中药(民族药)、生物技术药、化学药、特色健康产品,临床医疗技术,地方病慢性病防治、流行病监测防控、心理精神疾病治疗,民族医药传承与诊疗体系研究等方向开展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与应用。 (三)高原特色农业。围绕农业装备研发,动植物新品种选育,新型种植、养殖技术体系,病虫害监测防控,现代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林业与林下经济、农业生态安全等方向开展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与应用。 (四)社会民生与生态环保。围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跨境生物安全、文化旅游、大气与水环境治理、公共安全保障等方向开展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与应用。 (五)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科技创新部署,对创新驱动发展中前瞻性、基础性、关键性重大问题开展战略、政策措施、方案办法、科技需求、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研究,支撑服务科技工作重要决策。预期成果要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要结合普洱实际,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成果主要形式为战略规划、产业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技术攻关路线图、政策文件代拟稿、论文著作等。 (六)科学技术普及。围绕科普图书创作及推广、科普课程及科普产品开发应用、面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开展科普服务活动、省级科普基地科普能力提升、科普调查研究、科学传播品牌建设、科普统计调查等。 三、申报材料及指标要求 (一)项目申请材料(项目评审材料) 1.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 2.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2) 3.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项目备案材料(提交市科技局) 1.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立项备案申请表(附件3); 2.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4); 3.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自筹资金承诺书(附件5); 4.项目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完整的项目立项资料: (1)项目申请材料(上述第(一)项) (2)专家评审意见 (3)项目立项文件 (三)指标要求 1.项目考核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应具备可考核性,量化数据清晰,单条指标描述简洁。 2.项目考核的绩效目标,对应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请书(七、项目绩效目标表)中的表述,至少覆盖3项二级绩效指标;3项三级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不得低于1个。相关绩效指标要求请咨询各业务负责人。 四、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内部申报与评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拟申报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的内部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工作。 (二)线上提交备案。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普洱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选择对应专项进行线上提交备案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8:00;推荐部门完成线上审核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8:00。操作指南请在系统首页下载。 (三)材料上传要求。所有材料签名部分需手写,印章部分需加盖红色印章,扫描后需完整呈现。所有扫描件应清晰、完整,符合审核或存档的要求,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篡改或PS处理,确保文件真实性和完整性。系统仅支持上传PDF格式的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1.科技管理科与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与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社会民生与生态环保方向项目申报,联系人及电话:杨蓉,0879-2200677;陈蕾,0879-2196550。 地址:思茅区思亭路113号普洱上海科技服务中心二楼 2.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负责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项目申报,联系人及电话:吕仕泽,0879-2122386。 地址:思茅区民航路18号市科技局二楼 3.外国专家与科技合作科负责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联系人及电话:吴仕湖,0879-2148326。 地址:思茅区民航路18号市科技局二楼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普洱辰宇科技有限公司:刘国昇,0879-2128887;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杨蓉,0879-2200677。
附件: 1.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2.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请书 3.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立项备案申请表 4.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诚信承诺书 5.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自筹资金承诺书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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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3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立项备案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 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4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5 普洱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自筹资金承诺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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