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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20-11-11   作者:市教育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0-1111001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0-11-11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2020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

办理工作情况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的通知》(普政办发〔202043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2020年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通知》(普政办发〔202046号)文件要求,由市教育体育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主办9件、协办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8件(主办20件、协办7件、工作建议1件)。建议和提案主要集中在普洱市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教学质量、教师政策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明确的对策措施。现主办的29件建议及提案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成,并按要求回复代表及委员。

一、主要做法

历年来,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特别是今年,市教育体育局坚持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来认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教育体育工作职能和实际,把建议和提案办理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融入到市教育体育局中心工作当中,切实做到领导亲自抓、上下联动、注重协调。始终本着对代表和委员负责,坚持以民为先的原则,切实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听民声、纳民意、惠民生的重要途径,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办理实效,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和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互相促进、同步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制定下发《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普教体发〔202066号),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建议和提案进行分类处理,就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时限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部署。同时,实行办公室和承办科(室)集中审核的提案办理模式,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安排,一起检查督促,有力地促进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工作进度,保证办理时效。分别制定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汇总表、任务分配表,建立一套办理工作明细账,将市教育体育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逐一分解到具体的科(室),要求承办科(室)严格按照划分的工作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办理工作。并根据计划表,不定期地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各承办科(室)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明确“没有初步办理意见的,不与代表和委员见面;没有见面或者见面不满意的,不作书面答复”。要求承办科(室)每月报送当月办理情况,分别于920日和925日前全面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答复代表和委员。局办公室按照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加强督办催办工作,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确保办理任务严格按时间进度完成。

(三)加强审核把关,提高办理质量。把提高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作为加强办理工作的突破口,从任务分解到提案答复,再到反馈总结,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程序规定,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及时把《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速提质增效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2053号)转发至各承办科(室),要求各科(室)按时按质办理建议和提案。一是准确分解办理任务。对每一件建议和提案,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首先进行认真分析,按照建议和提案具体内容与科(室)职能分工相同的原则进行分解,对同一件建议和提案涉及多个科(室)业务的,明确主办科(室),并根据建议和提案的内容提出协办科(室)共同办理,确保任务分解准确无误,为提高办理质量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对答复意见的审核。按照市政府关于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的有关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专门给各承办科(室)统一印发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意见格式表,要求各承办科(室)严格审格式、审文字、审政策。每一件建议和提案的办理都由科(室)负责人对答复意见进行初审签字,办公室复审后送分管领导审核,再由局主要领导审签,层层把关,严格审核。

(四)加大督查督办,推进任务落实。对本单位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把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防止工作滞后和延误,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搞形式、走过场,向代表“打白条”、“开空头支票”等现象。局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任务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加强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程跟踪督查办理工作,对办理工作不重视、办理质量低、工作拖拉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理,坚决杜绝久拖不办、久拖不复、敷衍应付等现象发生。同时,建立回访制度,及时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对于代表和委员提出异议或不满意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202094日,市政协提案委主任杨兴及政协委员组成视察组到市教育体育局召开提案办理视察工作会,现场督导提案办理情况,对市教育体育局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五)改进方式方法,力求工作创新。注重沟通交流,创新互动方式,深入开展调研,把提案办理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切实提升办理质量。一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与委员们直接见面座谈,让委员充分了解教育体育局的工作职责,特别是对目前受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还不能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和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拓宽沟通渠道。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及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确保“事事沟通”“件件面商”,进一步实现建议和提案办理双方的良性互动,不断增进办理共识,提高办理实效。三是深入开展调研。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研,力求通过办理一件政协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项面上工作。

二、办理情况

(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20年由市教育体育局主办的9件人大建议,《关于乡镇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独立建制的建议》(第18号),《关于新建江城县普通高中学校的建议》(第29号),《关于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和规范促进中小学开展延时服务的建议》(第39号),《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给予民办幼儿园资金和政策支持的建议》(第40号),《关于给予加大墨江三中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第63号),《关于制定出台提升教育质量奖励机制的建议》(第70号),《关于给予帮助解决澜沧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缺口资金的建议》(第79号),《关于给予普洱职业教育分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第82号),《关于给予落实教师待遇等相关政策的建议》(第96号),其中:A5件,B3件,C1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协办的2件建议,《关于给予规划建设景谷镇“无量湖”康体度假区项目的建议》(第6号),《关于建设普洱民族团结文化产业园的建议》(第23号)都已按时回复主办单位。

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B类件,《关于给予普洱职业教育分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第82号),代表提出的普洱教育分中心项目缺口基金1.514亿元的建议,后续市教育体育局将积争取列入市财政预算,同时协调市发改委申请省级、国家建设项目立项给予资金支持。B类件,《关于给予落实教师待遇等相关政策的建议》(第96号),代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问题,市教育体育局将积极向市、省级人社部门反映,争取给予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比例。C类件:《关于给予帮助解决澜沧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缺口资金的建议》(第79号),代表提出的请市政府给予解决澜沧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缺口资金7.5亿元的建议,根据《普洱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04号)精神,市级财政已无过多可调配资金,后续市教育体育局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建设资金,给予澜沧县更多帮助。

(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由市教育体育局主办的20件政协提案,《关于普洱利用沿边优势实现工业发展的建议》(第47号)、《关于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建议》(第67号)、《关于对留守儿童家庭深入开展家庭教育的建议》(第68号)、《关于加快出台我市教育发展硬核政策的建议》(第74号)、《关于加快发展普洱市职业教育的建议》(第75号)、《关于加快推进普洱茶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的提案》(第76号)、《关于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维护力度保障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的建议》(第77号)、《关于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建设的建议》(第78号)、《关于加强青少年生命价值教育的建议》(第80号)、《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建议》(第83号)、《关于减少高中教师流失的建议》(第85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质量的建议》(第90号)、《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学校学生午托服务试点的建议》(第91号)、《关于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建议》(第94号)、《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照护)服务工作的建议》(第96号)、《关于新建江城县普通高中学校的建议》(第98号)、《关于制订中职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的建议》(第100号)、《关于如何有效提高普洱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的建议》(第101号)、《关于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纳入课堂教学的建议》(第124号、《关于普洱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建议》(第146号),其中,A类提案11件、B类提案9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协办的7件提案,《关于把普洱建设成全国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的建议》(第3号)、《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正高职称评定问题的建议》(第69号)、《关于建设全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议》(第87号)、《关于依法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议》(第99号)、《关于建立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的建议》(第86号)、《关于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建议》(第97号)、《关于对城市困难职工进一步加大精准帮扶的建议》(第133号),及协办1件工作建议,《关于加快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三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8号)都已工作职责和主办单位的要求进行了反馈。

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B类件,《关于普洱利用沿边优势实现工业发展的建议》(第47号)提案,委员提出“国际职业教育扶贫”的问题,下一步市教育体育局将加强沿边职业学校建设,特别是澜沧普洱职业教育分中心的建成,将成为一所辐射缅甸、老挝、越南等南亚东南亚邻国的中等职业学校,为加快农村民族地区教育脱贫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B类件,《关于加快发展普洱市职业教育的建议》(第75号)提案,委员在面商过程中提出,请教育体育局进一步调研市卫生学校并入普洱学院的可行性及后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普洱市卫生学校与普洱学院合并组建普洱学院医学院的调研报告》,并提交答复相关委员,委员表示满意。按照《政协普洱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督办工作的通知》,该提案为市政协王学文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2020929日,王学文副主席与相关领导就75号提案到市职教中心实地调研,并召开提案督办工作座谈会,对助推普洱市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B类件,《关于加快推进普洱茶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的提案》(第76号)提案,关于委员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一是市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组织和支持普洱茶学院按要求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二是由市发改委积极帮助申报2020年省预算内投资项目5.1亿元,申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茶学院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5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856万元。关于委员提出“82亩产业发展预留用地的收储资金的筹措”问题。市教育体育局将积极与自然资源与规划、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申请纳入明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用地需求同时纳入2021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关于委员提出“新校区片区的市政规划进行调整” 的问题。在征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后,原则同意普洱茶学院新校区内原规划的市政道路取消,由普洱茶学院根据规划方案进行优化,纳入学院内道路进行管理。同时思茅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正在开展帝泊洱大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学院周边的配套设施将逐步完善。

B类件,《关于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维护力度保障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的建议》(第77号)提案,下一步市教育体育局将加强规划统筹,积极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汇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完善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体系。加快洗马湖全民健身运动场所PPP项目、普洱游泳馆、球类综合馆、北部区全民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思茅南部体育运动中心片区和北部健身馆改造提升。汇同公安、综治、医疗等部门积极探索,尝试逐步推动一些符合开放条件的中小学高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让群众“共享体育场馆”,使体育资源真正实现效益最大化。

B类件,《关于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建设的建议》(第78号)提案,下一步,普洱市将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打造普洱独具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学校。缓解中等职业学校师资数量不足和专业课程教师紧缺问题,由各校结合教学实际合理聘用专业教师。同时,进一步加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

A类件,《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建议》(第83号)提案,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函〔202077号)文件要求,该提案为杨宇副市长领办的重点提案,市教育体育局在面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答复意见,按程序呈报杨宇副市长、刘继宏副秘书长阅示同意后答复委员,委员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B类件,《关于减少高中教师流失的建议》(第85号)提案,委员提出“提高教师待遇”的问题,市教育体育局将按照《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普发〔20142号)、《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普发〔201824)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理念,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B类件,《关于制订中职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的建议》(第100号)提案,下一步,市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普政发201693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18144号),推动出台《普洱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普洱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推进中职学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承办科(室)的责任感、紧迫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互通信息、共同调研、协商解决的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重答复、轻落实、被满意”现象在部分承办科(室)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跟进问效、跟踪督查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问题解决落实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个别建议和提案因受到现行政策和客观实际所限,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需要代表和委员继续关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宪法框架下反映社情民意的一个十分重要、不可替代的主渠道,认真研究、采纳、办理、答复好建议和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也是政府汇聚众智、关注民生、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仅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定职责,而且对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落实工作部署,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施性,坚持回头看,查漏补缺。

二是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和答复格式进行办理,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地完成办理任务,做到程序严谨,答复规范,坚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甚至“只答复、不落实”的现象。凡属于本部门办理,而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抓紧办理,及时答复;对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管理权限不在本级的,积极向上级反映,并跟踪协调,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对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解决的,向委员解释说明,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建议就是机遇,关注亦是信任。市教育体育局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代表和委员们的要求和百姓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教育体育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政协提案的办理作为履行教育体育职能、提高教育体育工作效率的动力,立足服务根本,将办理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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