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
||||||||||||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各民办学校、非公经济组织: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教育体育系统职称推荐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文件依据 全市符合《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范围。 二、申报评审方式 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副高级,体育专业初级、中级,及市直学校中小学教师初级、中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通过“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https:/hrss.yn.gov.cn/zjgl/)”提交申报材料。 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技工院校教师初级,以及普洱卫生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3个职称评委会实行线下申报评审,专家库到期换届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会后备案于11月30日前完成。 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待接到省级文件后另行通知。 三、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及时间 操作说明可在系统帮助中心下载,按以下规定时限完成: (一)个人申报时间(5月10日-6月10日)。首次申报人员完成注册进入系统后,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6月10日前完成提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时间(6月10日-6月30日)。各用人单位完成申报人材料审核、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6月30日前提交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评委会受理时间(7月1日-7月31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7月10日前提交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月31日前完成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可直接退回相应单位或个人,不需逐级退回。 (四)评审时间。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五)评审通过确认单存档。待任职资格文件发布后,逐级加盖公章后存档。 (六)电子证书核发下载。取得资格人员于2025年12月31日前自行下载。 四、申报推荐说明 (一)履职时间计算。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申报人履职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岗位数额内推荐。要严格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且在空岗数额内推荐。符合放宽评聘岗位范围条件的须按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普人社发〔2014〕127号)执行。澜沧县“双定向”岗位在职数范围内推荐申报。(填报附件8) (三)继续教育登记。2021年12月31日以前,原小学高级教师申报高级及原中学高级教师申报正高,履现职以来,累计学分满25分,年平均50学时;申报三级、二级、一级及原中学一级申报高级,每年不少于5分,学时不少于72学时;2022年1月起,按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3年6月起,按照《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普教体发〔2023〕14号)要求,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2025年1月起,结合《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72学时。(上传教培机构认定的学时学分登记表/册/本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乡村学校任教经历认定。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选派参加迪庆州、怒江州对口帮扶支教工作的教师,支教1个学期,可视为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的工作经历(附件9)。参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年限,可视同为乡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年限,同时提供驻村工作证明(附件10)。 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范围的划分:对于市直学校,以县(区)及以下的学校为范围(思茅区未享受乡镇岗位补贴学校除外);对于县(区)学校,以乡镇及以下的学校为范围。 (五)廉洁审查和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推荐的,须按干管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将申报推荐人员情况(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次日起算),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12)。 (六)业绩条件个别说明。专任教师累计承担班主任(副班主任、班主任助理)、辅导员(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辅导员、心理辅导员、音体美兴趣小组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或党政领导、学校中层等工作,包括承担以上同类工作的副职人员。学校行政领导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中层干部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务必注意政策的精准把握和统一执行,并做好政策宣传。同时,要与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切实做好本年度推荐评审工作。 (二)落实责任机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所在单位重点审核申报人资格条件和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主管部门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符不符”。评委会组建单位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真实性、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等。对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审核程序不完善、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工作监督。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职称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职称申报评审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进行处理。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情况表 2.个人主要工作经历 3.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和工作经历登记表 5.课时量证明 6.年度考核情况 7.师德师风鉴定表 8.职称申报推荐岗位使用情况表 9.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证明 10.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证明 11.单位承诺书 12.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表 13.公开发表文章上传及审核要求 14.其他参考模版 15.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职称申报上传材料清单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附件【(此件为准)附件:1-15.z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