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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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合作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扣《2024年普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机关法治建设,较好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4年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责任到位。市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完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办事部门及人员,使普法工作结构化、常态化、具体化。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为全面提升市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5月14日,制定印发了《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学习目标、学习方式,细化了学习内容,列出学习计划及清单,切实增强干部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抓实学习提升。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 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和“主题党日”等单位的各类学习活动中,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党建+学规”“线上+线下”相融合,不断深化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努力做法治型领导干部。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法治在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履行为农服务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2024年,全市供销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20.50亿元,同比增长4.14%;完成消费品零售额60.77亿元,同比增长8.85%;完成连锁经营销售额12.13亿元,同比增长2.56%;完成电子商务销售额6.24亿元,同比增长4.32%;完成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57.94亿元,同比增长13.71%;实现冷链物流营业额667万元,同比增长44.37%。 (二)依法民主决策,夯实法治建设保障。市供销合作社以全省供销系统专项审计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充分考虑群众利益,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质效。一是完善决策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和社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定印发了《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暂行)办法》《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绩评价办法(试行)》《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单位入社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完善了针对社有企业的社有资产监管、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社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监管清单等共计13个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与五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做到重大事情有法律可咨询,涉嫌违法事宜首先咨询法律顾问,签订的合同等首先请法律顾问把关,在依法依规按程序的情况下办理,为市供销合作社依法行政工作保驾护航。2024年,聘请的法律顾问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供销改革发展等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书40余份。三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及社有直属企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社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问题和形势,布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局面,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和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的实现。 (三)丰富宣传形式,传递法治正能量。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紧扣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并报送相关法治宣传信息6篇。2024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社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共3人进行了交流发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8次,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一是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2024年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市供销合作社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深化改革”主题,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邀请法律顾问云南五木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单位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重点内容解读”为主题的法律专题讲座,围绕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以来,在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等方面对7家社有企业进行法律培训。二是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2024年1月29日,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联合社有企业及承包商、经营户共同召开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地震应急专题会议,并对春节前的各类经营活动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和消防安全演习。活动期间,组织参加活动人员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观看了《地震应急知识片》和《消防警示教育片》。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要深刻汲取近期云南、江西两地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始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经营理念,盯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紧抓不放、常抓不懈。三是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2024年2月18日和11月7日,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2次带队走进定点帮扶村澜沧县文东乡多依树村开展普法宣传培训,用通俗易懂地语言向大家讲解宪法含义、地位及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等宪法知识;用灵活生动地案例来讲解养老诈骗的常见手法、防范被骗的注意事项等,切实提升群众防范风险意识,守牢群众的“钱袋子”,呼吁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还不够到位。虽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原文学习,也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上进行了交流发言,但因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程度也不尽相同。“请进来、走出去”做得还不够,邀请专家对法治思想进行宣讲次数较少,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习效果。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党员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在安排具体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常靠主观、靠经验做决断,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 (三)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仍然较单一。对社有企业、和挂联点群众普法工作创新性不足,多是采用读文件、读条款等方式进行学习,通过新媒体,实际案例学习宣传较少,全面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氛围还不够浓、普法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是“八五”普法实施的收官之年,市供销合作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法治供销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市供销合作社“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对标对表普法任务,查缺补漏抓好整改,努力完成“八五”普法各项工作目标,为普洱供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继续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紧扣“八五”普法目标任务,倒排工期,不折不扣将普法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发挥社党组“指挥棒”作用,坚持深入谋划,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不断增强市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拓宽法律法规知识面,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突出重点抓社企法治建设。丰富法治宣传活动内容,增强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和渗透性,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重视社有企业法治建设,以提升社有企业依法经营为重点,加强对社有企业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市供销合作社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健全完善社有企业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持续开展多样化社会普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及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广泛的党纪国法宣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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