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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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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全面推进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力求学懂弄通,全面深入领会。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及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向全系统干部职工传达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班子成员带头学、干部职工积极学,将党的二十大和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安排。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拓展学习,开展了学法规、学政策、学经验“三学”活动。2023年度集中学法5次,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通过集体学法,促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在全局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学习法律的良好风尚。三是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及时按照上级有关法治建设要求,全面安排相关工作,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统筹部署,局党组及时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普洱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为做好法制宣传,制订印发了《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及具体任务分工。2023年度局务会、党组会共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通过局务会、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二是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逻计律师事务所郑水茹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等提供法律服务。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经全面认真清理,市文化和旅游局现无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度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部门网页、普洱文旅微信公众号、政务宣传栏等平台对政务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截至目前,编发文旅法制信息18条。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自查整改,不断完善许可审批等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内容。二是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耗时长、办理难的问题。2023年度共办理6件承诺制证明事项。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023年度共开展“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经营单位36家次。四是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度共开展“双公示”数据归集信息88条,其中行政许可78条;行政处罚10条。发布“红黑榜”6期,行业公告19期。做好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开展 7 类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对全市诚信指数 9 分以上的328家涉旅企业开展复评工作,已完成328家,完成率100%。五是推动实行包容审慎、裁量基准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裁量基准监管的指导意见,及时转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六是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经排查,2023年度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未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七是落实对企纾困政策。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2023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累计办结申请暂退保证金715万元,暂缓缴纳保证金180万元,受惠企业38户。八是做好全市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入奖补申报工作,普洱市吉祥旅行社有限公司入选全省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拟奖补名单,目前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在公示中,涉及拟奖补金额11.24万元。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层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涉企案件评查,积极推动包容审慎执法监管。一是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决定,并进行法制审核,2023年度共办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开展自查自评并报普洱市司法局进行评查,其中,行政许可1起,行政处罚2起。三是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2023年度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从轻行政处罚9起,运用《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7起。 3.构建平稳和谐文化旅游市场秩序。2023年度普洱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着力构建和谐有序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共出动执法人员15809人次,检查场所7406家次,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新闻出版(版权)、县(区)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5次。普洱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1件,已办结49件,警告15家次,收缴罚款25.17万元。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通过党组会、局务会、班子碰头会、职工大会、个别谈话和梳理细化风险防控措施等形式,提醒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防控行政风险。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防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出庭应诉、裁判、司法建议办理,2023年度未接到支持配合检察院、法院的有关事项。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注重用人导向,把法治素养和能力较强的干部及业务骨干,配置到政策法规科、市场管理科、执法支队等部门,配强法治工作队伍。二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腾讯会议网络视频进行线上培训。组织开展“一部手机管旅游”投诉处置业务培训1次,与山东临沂开展对口交流协作活动1次,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5次。三是协助省文旅厅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2023年度边疆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工作培训班”,与浙江杭州开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座谈交流等。2023年度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执法培训、集中办案、交叉执法检查及违法线索排查28人次。 (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以法制学习宣传为引导,不断强化文旅市场守法责任。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把执法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管理、执法的全过程。三是利用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广泛宣传,2023年度围绕“世界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宪法、知识产权、文化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四是举办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培训,文化旅游行业120人参加培训。围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质量提升和市场整治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精准培训,指导和帮助企业经营者提高经营管理质量水平,增强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意识,促进旅游业规范守法经营。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学法普法创新不足。一是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普法学法新方式方法,提升干部学法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法治建设宣传报道内容单一,不够充实,线上宣传多,线下宣传较少。相关信息的报道内容单一,大多以宣传上级文件、报道单位新闻动态、普及法律知识为主,主要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日常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不多,法治建设宣传常态化有待加强。 (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综合执法改革后,扩大了执法范围,面对新情况新要求,执法人员对现有的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电等综合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程度有待加强,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需要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部门间还需要加强协调配合。机构改革后各相关部门人员变动较大,市级之间、部门之间、市与县(区)之间,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部门的培训指导没有全面跟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还需加强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理论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深入践行“两个革命”,扎实推动普洱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开展,合法有效。 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全面梳理风险防控措施,防范行政风险。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三是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职工学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安排,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治专题学习讲座,推动法治思维根植机关干部头脑。 四是强化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制定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方式,采取培训、专题讲座、发放资料、媒体宣传报道、线上线下参与等方式,多角度、多媒体、全方位开展文化旅游行业普法宣传教育。 五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使行政审批更加便利、高效。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强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和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严格执法,不断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文化旅游服务质量,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法治普洱”做出新贡献。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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