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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8/20250224-00002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24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02-24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市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普洱市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年)》《普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以及《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机制,常态化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三是贯彻落实普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4年度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1次,党组会议会前学法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学法5次。

(二)深化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林草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时向社会公开。二是落实“述法”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考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全市林草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林草局、市司法局组织的线上培训,全员完成培训并通过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云南省普洱监狱警示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心理防线;组织全市林草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解析、民法典、保密法等内容进行培训,市林草局全体执法人员及县(区)执法人员参训;开展全市林草种苗行政执法、植物新品种保护及种质资源普查推进工作培训,市林草局、各县(区)林草局40余人参训。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深入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必要条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会议1次,对2024年1月1日以来128件发文进行梳理,未发现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班子成员参加普洱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1次。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日常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处罚专项等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中,对各类法律文书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法律风险进行事前评估。本年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供了法律咨询20余次,审查合同27份,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共27份,参加商议研究相关会议5次。四是公职律师设立情况。争取到公职律师编制1个,通过公开遴选,录用持“A证”公职律师1名,目前正在考察阶段,还未到岗。

(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梳理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6类212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171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项。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前市林草局共有51人获得行政执法证,本年度因执法人员退休等原因,清理行政执法证6个,今年无需要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人员。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全市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行政案件810起,结案831起,结案率102.59%。三是开展毁林种茶专项行动。2024年1月24日至2月6日,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林草局组成工作组进行市级抽查,完成8个县,14个乡镇,22个村委会,共计49个图斑29.2045公顷抽查工作,合格图斑36个,面积25.9230公顷,合格率为73.47%。发现不合格图斑13个,面积3.2815公顷,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12月,经各县(区)林草局自检自查,2020年专项整治的746个种茶毁林违法图斑,合格701个,需补植补造45个已完成;2021—2023年森林督查发现种茶毁林违法图斑8个,均已查处到位,植被恢复工作已完成。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普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林草系统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市级5卷行政许可案卷,景谷县林草局、澜沧县林草局各10卷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经评查组逐案评查和认真评议后,市林草局抽取的5卷行政许可案卷为优秀案卷,县(区)案卷评查结果为合格。五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落实《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接受县级林草部门备案涉企行政检查事项1项,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项,按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并将9条抽查结果信息向社会公示。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律法规精准落地见效。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宣传工作责任。制定《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聚焦主题、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督促指导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活动。二是常态化开展行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以刊播公益广告、公益短信,编印和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产品、微信及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出宣传海报、播放电子显示屏、现场咨询答疑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共计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进入林区中小学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366次,3480课时,发放普法宣传手册、产品5000余份,粘贴普洱市森林防火违规用火宣传案例海报1479份,扎实推进普法宣传任务。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针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共排查重点人群49人,其中:安置帮教人员24人,易肇事肇祸人员2人,精神障碍患者23人;帮扶点全村共计设置安全网格员73人,目前已进行一轮一对一,面对面“专项普法”,覆盖重点人群100%。截至目前,驻村工作队开展普法宣传22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余份。化解矛盾纠纷4件。

(六)强化行政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对政府网站和“普洱林草”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采集、编辑、审核、校对、发布、转载等全过程把关。截至2024年12月,市林草局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30条,行政检查信息9条。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处置“12345”政府服务热线群众诉求5件,各类信访件20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不断健全评价结果与考核挂钩机制,强化服务差评整改落实,加强评价数据分析应用,有效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优服。市林草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件满意度好评率达到100%。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内容外均可实现网上办理,全程网办率达100%;二是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为:实行告知承诺2项,优化审批服务2项。截至目前,未收到改革事项的报件。三是推行将人工商品用材林采伐审批办证权限委托各乡镇林业服务中心执行,简化办理程序,逐步实现人工商品用材林采伐申请、审核、设计、审批、发证流程都在各乡镇一站式受理办结,让群众办证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积极推行线上线下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在符合林木采伐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林地上的人工用材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四是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将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件时限缩至5个工作日内,制作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一次性告知单”,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五是规范窗口服务行为,积极推进“受审分离”,与市政务服务局签订受理事项委托书,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事项44项(含办理项),推行“首席代表”制度,对即办件首席代表可当场作出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林草局虽然在法治建设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治工作开展不平衡。局内各科室之间协调运转不够顺畅,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资料归集共享机制有待完善,导致部分法治建设工作相对滞后。二是法治工作力量仍显薄弱。整体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尤其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支撑,一定程度上影响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三是林草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县(区)、乡(镇)林草执法人员都是林草内部调整使用,调整频繁,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且基层林草部门工作任务繁杂、工作压力大,办案技术力量不足,缺乏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模板,办案质量不高,基层林草部门基础设施、办公条件比较差,缺经费、缺车辆、缺办案器材、缺办公设施的问题比较突出,与林草行政执法范围广、成本高、难度大、任务重形成了鲜明的反差,部分案件鉴定费用远远高于罚款金额,制约了林草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四是执法监管难以统筹兼顾。机构改革后,随着职能职责任务增加,林草资源监管任务加大,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缺乏有效衔接,执法监管难度大,林草资源保护管理面临巨大的压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市林草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切实增强法治林草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加快建设法治林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思想建设,注重法治教育。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求实效。同时以增强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为着力点,在林草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做强做优做大林草事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对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2025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科学系统地谋划好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林草法治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作用,结合采取班子成员讲党课、邀请专家授课、推荐干部职工讲课等方式,为干部职工学习、交流、提升搭建平台,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加大高层次、复合型法治人才引进力度,通过跟班学习、挂职锻炼、专题培训等,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切实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监管的能力水平;三是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确保执法人员能够持续接受专业培训和指导,加强对现有人员法治能力培训轮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率,加强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对县(区)、乡(镇)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厘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边界,加强审批、监管和执法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行政执法改革后全系统工作步调一致,避免放太快、管不住、罚不了等协作不畅的问题出现。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落实监管职责,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合力,实现全市林草系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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