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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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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普洱市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有力。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共同推进。定期不定期听取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积极谋划和落实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24年共召开局务会议、专题会议、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相关议题9次。制定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重大项目事项决策清单。 (二)学法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定期开展学法。结合民政职责,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殡葬条例宣传,发放宣传手册2.3万份。与普洱市文明办共同发布“普洱市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和布标12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倡导现代文明意识,提倡“鲜花换鞭炮、纸钱”“丝带寄哀思”等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现场发放鲜花2.46万枝,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在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参加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和标准化培训班二期,重点学习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基本理论、法治化营商环境、标准化等,共126人次参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街头宣传、发送短信、电话告知等形式,向7100多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宣传反诈骗、防溺水、防火防电、儿童保护等知识。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积极围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为主题开展六一儿童节活动,共开展活动14场次,覆盖4823余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敬老月期间,开展以“关爱老人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街头游园宣传活动,通过知识趣味游园、健康义诊、义务理发、健康知识、防诈骗和法律常识宣传等。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社区,通过猜字谜、大转盘等游园活动的方式向社区老年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普洱市民政局联合思茅区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等单位开展以“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竞猜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参与群众850余人次。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出《关于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倡议书》,通过思茅区出租车车顶LED显示屏轮播慈善法宣传标语。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开展宪法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抓好年度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三)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部署要求,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实行全员标准化、常态化培训,市直民政系统33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完成轮训,完成了60个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工作。从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共有行政执法700件(次),其中:行政许可48件、行政确认202件、行政给付290人次、行政检查160件,无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市司法局抽查2件均合格。多渠道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按照《普洱市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实施细则》要求,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及时事后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职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承担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涉法涉诉案件的咨询和办理、法律学习培训以及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查等方面法律支持和服务,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2024年对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同法律意见书33份。 (六)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增量文件的审查和存量文件的清理工作。聘请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机构传颂数据信息(云南)有限公司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共审查增量文件190份,其中:涉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31份,主要是采购合同,通过审查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3份。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七)“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安排,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依法行政,认真抓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努力创新服务,优化办事程序,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要求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和核查,对事项中办事指南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化和实施清单标准化。全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38件。同时,做好容缺事项清单的整理上报。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指导各县区民政局认真推行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切实解决群众办事耗时长、办理难的问题。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定了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水平。联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养老机构随机抽查,养老机构监管效能得到提高,监管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优化民生保障服务。依据《普洱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普洱市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部门间数据比对机制,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加强社会救助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救助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依托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信息系统中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疑似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2024年共出具核对报告20005份。五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在办理事项的窗口张贴“好差评”评价小程序,积极邀请办事人员参与评价。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评价数据实时归集上报,政务服务“好差评”内容同标准提供、评价结果同源发布、差评整改在线反馈、评价数据自动生成。2024年,“云南民政好差评系统”已处理好差评数据180项,其中非常满意170项,满意7项,基本满意2项,不满意1项,非常不满意0项。 (八)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次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事关营商形象、个个都有营商责任”的理念,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抓手,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力度,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普洱市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五条措施》,努力抓好全市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2024年新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4家,增加普惠养老床位535张。 (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力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定,按照民政部《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31部门《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要求,做好民政领域社会信用工作。普洱市民政局积极向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信用信息,截至目前,市民政局共向平台报送信用“双公示”信息416条。信用信息归集质量较高,合规率达到100%,无迟报和漏报情况。 (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4〕16号)要求,2024年市民政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主办3件、协办5件)。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科室(单位)认真对照两个《办理任务责任清单》,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民政局于7月31日前按时按质完成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十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化信访工作,转发《全省民政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指导意见的通知》;为规范做好民政领域信访工作,转发《省民政厅印发民政类依法依规受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民政信访网上办理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规范做好民政领域网上信访件的登记、受理、办理工作,信访文书规范。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加大分析研判,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主动下访,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完善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及时上报工作情况。2024年共办理信访件4件。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2024年虽然做了很多的工作,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意识淡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上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三是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对行政执法认识不到位,部分县区民政部门无执法人员资格证,对所行使的执法事项清单不掌握和理解,执法程序不合法。四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法治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普法形式还比较单一,普法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民政权力运行,依法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市民政局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水平。 (一)扎实做好普法工作。根据“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民政系统内部法治教育学习培训,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支部学习等学习形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责任,突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对象)的普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和方法,加强普法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廉政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等相融合,以群众需求作为普法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普法效果。 (二)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以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提高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及时公开发布政务服务动态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民政相关政务服务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的整体合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年度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活动。 (四)积极营造良好民政法治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民政法治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政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普洱市民政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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