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
普洱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普洱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深化平安普洱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一规划两方案”为纲,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以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为目标,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于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建立局党委会集体研究机制,在全警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各级各警种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制定《普洱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适时举办专题培训,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对党忠诚、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思路举措,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展现普洱公安机关的新担当、新作为。
(二)深入贯彻落实纲要,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市公安局积极制定法治政府考核相关工作机制,印发了《普洱市公安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举措及分工方案》、《普洱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普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的分工方案》、《普洱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任务清单》、《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工作职责细化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工作指引,持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法治建设服务保障。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基础性工作纳入到公安工作总体布局中,结合实际,制定《普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普洱市公安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普洱市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有计划的组织开展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推动“法治普洱”行动中的表率作用。年内累计印制发放《普洱市公安局“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普法手册》、《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法律援助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宣传册8000余册,大力营造遵纪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发挥法治力量。
二、围绕主责主业,健全完善法治公安机制建设
(一)强化执法岗位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公安执法办案机制。围绕执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积极协调检、法机关,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指引和指导意见。2022年初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公安机关执法岗位责任制实施细则》。紧扣疫情防控、边境管控、反恐禁毒、防范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以及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执法办案需要,加强执法工作调研,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形成日常巡查机制,针对突出的问题下发《执法监督提示》。
(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严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保障。持续健全完善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落实各级公安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逐步构建严密有序、衔接配合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推动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制定下发《普洱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3月22日,举行市公安局第一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正式聘请8名法律顾问,包括3名外聘法律顾问和5名市公安局内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在公安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评查等工作中“智囊团”的作用。2022年,共审查合同55份,提出法律意见建议85条;对市公安局2022年拟定的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三)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彰显执法温度。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公安厅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第一版)》,对轻微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企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建立的“容错”机制,严格遵循依法、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实施。严格执行包容审慎“减免责清单”。对于查封、扣押、冻结资产100万元以上财物的,办案机关须报同级法制部门备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
(一)严打跨境违法犯罪。建立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包保督导、内地6县区帮扶支援边境4县工作机制,市公安局组成由30名民警参与的专业打击队,边境管理支队组建50人的专案攻坚队,内地6县区组织80余名支援警力,日通报、周研判、月分析,全力推进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全链条打击。
(二)全覆盖打击治理突出治安问题。统筹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边境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命案防控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多轮次开展治安巡查宣防,全面落实战时“四项机制”和重大敏感警情快接快处工作,治安复杂的县区中心城区推行特警屯警街面接处警模式,优化“受令、处置、完成”三个环节接处警流程。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综合评价居全省边境州市第一。
(三)坚决防范打击经济犯罪。2022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立非法集资类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挽回经济损失399.11万元,立组织领导传销案件1起,涉案价值6万元。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整治行动19次,共排查涉金融案件267 起,走访排查涉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铺面经营场所、社区等企业315家,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136期,每日研判32期,做到风险隐患预警在先,消除在萌芽状态,处置在事发之前。
(四)持续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共侦办网络刑事案件37起,通过涉外执法合作和国内跨区域警务协作,共打掉境外涉诈团伙3个,抓获涉案人员102名,其中全链条打击境外涉诈团伙1个,打掉国内从事涉诈黑灰产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打掉其他涉诈团伙2个,抓获涉案人员87名。打击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嚣张气焰。
四、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完善公安公共管理服务体系。持续加强“互联网+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造派出所“微车管所”等服务群众项目,推进交管服务“异地办”、“便捷办”,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服务便民利企措施,服务保障物流畅通;加强窗口部门监督检查,窗口服务业务数据和公众形象群众评议满意率99.45%,及时整改不满意评议事项;优化出入境证件办证流程,为疫情防控和境外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出入境通行便利,受理审核231家公司3731人次复工复产办证申请,办理复工复产类出入境证件1765证,办理因公临时出境40人,为紧急医疗援助办证144件。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及14个配套机制,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工作成果,评选出“标杆单位”3个,总结典型经验4个、典型案例2个,思茅分局和江城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单位”。2022年以来,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4.39%、11.06%,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无事不扰”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制定下发《普洱市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无事不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无事不扰”的主要任务措施和细化工作要求。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全市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对第三版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和确认,录入执法检查人员47名,覆盖市公安局相关业务警种,并以业务类型分组分类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组织制订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普洱市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等6项抽查计划,并按照抽查计划制定抽查方案,实现“一计划一方案”。监督检查7项年度联合抽查计划,配合市卫生健康委、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8家单位完成抽查计划任务,发现问题并责令改正3户。
五、强化执法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设。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明确案件办理、法制审核等各环节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全面落实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和较大数额财产强制措施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律实施法制审核。严格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和案件审核审批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和部门警种负责人对关键执法岗位的日常监管职责。2022年,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员会召开会议3次,集体审议4大类执法问题、3件疑难案件。
(三)强化与各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建立联合检查会商机制,贯彻落实《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普洱市公安局刑事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衔接配合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办案衔接配合,建立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机制、建立业务研判通报制度。2022年2月份,成立了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体化运行,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四)深化执法信息化监督。构建普洱公安“1224”执法监督数字化新体系。依托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1个平台)应用,以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监督管理中心(2个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积极参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配合完善政法跨部门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同步推进侦查、逮捕、起诉、审判、执行、法律援助等协同应用,确保90%以上的案件都通过平台流转协作。
六、深化法治教育,切实提升民警执法能力水平
(一)抓法治文化建设。在软件上丰富文化内涵,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程序、人权、证据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全程督导,杜绝执法安全隐患。在执法方式上体现以人为本,深入推进行政调解、说理执法、行政指导、刑事和解等柔性执法,做到依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窗口单位倡导亲民便民,在监管场所推广“人格尊重,人权保障、人文关怀、人性重塑”。
(二)加强法治人才保障。按照《普洱市公安机关贯彻<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年-2025年)>工作方案》精神,培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建立在职培养体系、建立复合型法治人才实战化培养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法制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组织一定比例的中层领导干部及民警开展旁听庭审。
(三)强化全警法治学习和执法培训。进一步健全执法培训体系,引导督促民警学习掌握好新法新规、常用法律法规和现场执法标准等,不断提高执法本领。拓展执法培训方式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一线民警这个“最大多数”,建立实战培训制度,通过执法专题培训、新法解读培训、法制大练兵、知识竞赛、普法宣传、案件评查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广大民警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法治公安建设水平。
普洱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