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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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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洱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抓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关键,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不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普洱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学习实施方案》、《普洱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公安机关学习重点,适时举办专题培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对党忠诚、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思路举措,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展现普洱公安机关的新担当、新作为。 (二)紧抓法治思想宣贯,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普洱市公安机关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普洱市公安局机关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细则》、《普洱市公安机关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普洱市公安机关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普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有序组织开展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紧紧围绕“三下降一扭转”目标,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推进“法治普洱”建设中的职能作用。2023年,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1.8万余次,提供法律咨询6.8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产品120万余份,新媒体账号“茶城森警”连续3次获评中央政法委“四个一百”等奖项、获评中央网信办2023年度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全社会遵纪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愈加浓厚,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发挥法治效能。 二、围绕主责主业,健全法治公安建设机制 (一)强化执法岗位责任,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围绕执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积极协调检、法机关,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指引和指导意见。2023年,组织召开普洱市第十三次法检公“三长”联席会议,解决当前刑事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亟需法检公三家予以明确的法律适用和争议问题。制定《普洱市公安机关噪声扰民类警情处置工作指引》、《普洱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等长效工作机制,为开展噪声扰民类警情处置工作、规范和加强公职律师管理等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公安建设的实施意见》,以解决公安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执法权力运行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牵引,着力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监督体系、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 (二)完善法律顾问机制,严格合法审查制度。持续贯彻落实《普洱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审查合同77份,出具法律顾问意见10份,参与案件讨论10次。持续健全完善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落实各级公安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逐步构建严密有序、衔接配合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推动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彰显公安执法温度。严格遵循依法、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实施。2023年,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不予处罚1685件,从轻处罚44210件,减轻处罚2件,免予行政强制1484件。 三、突出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作用 (一)整体联动严打整治,有力维护边境安稳。提前谋划制定边境管控25条措施,以治理为基础、以打击为手段、以防范为先要、以合作为平台,综合施策、一体推进,妨害国(边)境管理类案件同比下降42.6%,普洱未形成偷渡等跨境违法犯罪“洼地”,“歼击1号”专项行动综合排名边境州市第二,妨害国(边)境管理类案件侦办数、抓获数、刑事打处数居全省第一。打击缅北电信诈骗及相关违法犯罪成效明显,接收移交涉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人员5417名。 (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有力维护社会安定。打掉黑恶团伙6个,刑拘255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75起,战果排名全省第一;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排名全省第三;创新打击跨境毒品犯罪“三三三”技战法,缴获毒品2.156吨,查获化学品402.31吨,拔除“钉子”13人,禁毒工作居全省前列。现行命案、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案件分别下降9%、14.7%和17%;全市受骗50万元以上案件全破,案均抓获数居全省第一;涉诈重点人劝返核减人数排名全省第二。 (三)源头治理开拓创新,有力保障人民安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合社区警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4%,未发生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管控不到位引发的恶性案事件,南屏派出所开创“融、问、调、议”预防化解邻里纠纷工作法成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连续28个月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减量控大”考评综合成绩排名全省第一。 四、坚持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修订完善《普洱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营商环境推进情况、5个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乙类乙管”政策实施后,全市11个出入境办证窗口全面恢复出入境证件办理,办理出入境证照7.22万份(同比上升22.58倍),完成从事边境贸易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申报备案、年审3177家;公安窗口评议和民营企业评议满意率不断提升,交管业务改革为群众节省成本850余万元、节约时间11.6万余小时。 (二)加强内外协调联动,强化双随机抽查监管。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和省级平台操作应用培训,落实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按时调整公安机关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分领域、分级、分业务部门动态更新和完善管理,对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执法资质、专业特长、业务领域等进行分类、分组动态更新管理,按工作需要录入执法检查人员51名,覆盖网安、治安、禁毒、交警等业务警种,全年共抽调102人(次)对47家监管对象开展抽查检查,随机抽查普洱市思茅区大众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云南大众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检查对象,约谈全市18家从事保安服务的负责人,强化保安服务监管管理工作。 五、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明确案件办理、法制审核等各环节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全面落实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和较大数额财产强制措施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律实行法制审核。严格落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和案件审核审批责任,认真履行分管领导和部门警种负责人对关键执法岗位的日常监管职责。2023年,市公安局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议3次;受理刑事复核案件12 起,办结12起,其中维持11起,撤销1起;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及行政许可专项评查1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2件;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2期。 (二)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规范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贯彻执行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加强办案衔接配合和审核把关,依托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处理平台推送风险预警10441条,预警处置率100%;严格落实案件评查、案件复盘等问题发现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2件,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过程,其中主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为“A类”3件、“C类”3件,涉及人大代表4人、提案委员8人,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市公安局1名同志评为履职优秀政协委员,1名同志评为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二是畅通12389、96111平台举报投诉渠道,提升举报投诉核查办理质效。安排专人加强12389、96111举报投诉平台值守,规范举报投诉受理核查流程,及时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询问、救助等问题,围绕群众、涉企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督察督办,压实责任,提升举报投诉核查办理质效,切实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期盼,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年内,共受理核查举报投诉124件,查实4件,部分属实6件,查明其它情况1件,查否100件,正在办理13件,办结率90%。 六、深化法治教育,切实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狠抓法治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程序、人权、证据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全程督导,杜绝执法安全隐患。在执法方式上体现以人为本,深入推行行政调解、说理执法、行政指导、刑事和解等柔性执法,做到依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窗口单位倡导亲民便民,在监管场所推广“人格尊重、人权保障、人文关怀、人性重塑”。 (二)加强法治人才保障。深入贯彻落实《普洱市公安机关贯彻<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年—2025年)>工作方案》,加强公安机关法制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鼓励民警辅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1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每年组织一定比例的中层领导干部及民警开展旁听庭审,2023年,组织开展旁听庭审11次200余人,组织全市47名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三)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三会一课”、轮值轮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开展法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法治素养、法治能力、法治水平。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开展培训336期1.99万人次。 下一步工作中,普洱市公安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法治公安建设,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安发展后劲。一是推进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健全完善党委统筹协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持续聚焦执法办案重点环节,深化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改革,建立和推行执法岗位责任制,建立覆盖各级、各岗位、各执法流程的责任清单,健全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常态执法巡查机制,落实不实举报及时澄清制度,有效保障民警依法履职。二是提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质效,保障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提升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础设施、装备的智能化水平,打造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机制和“一站式”办案模式,推动执法数据全量汇聚共享,深化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运用,开展“标杆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选树,推动执法办案水平的不断提高。三是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质量,全方位开展执法培训,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规范和约束执法言行,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健全案件主办责任制度,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认定标准和追究程序,完善执法责任终身追究、执法过错倒查问责制度,以执法责任落实倒推执法质量提升。 此报告。 普洱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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