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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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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重点,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主线,为普洱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主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将普法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根据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三是坚持统筹谋划。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会上适时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按照上级有关法治建设要求,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四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制定了《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实施方案》、《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按照工作要点,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知识,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五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要学习内容。2024年,共组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19次。用以会带训的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4次,召开政策法规专题学习会议1次,开展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3次,到普洱监狱开展实地警示教育活动1次。 (二)健全制度机制,明确法治建设任务。聚焦重点任务抓落实,聚焦问题短板抓整改,全力抓好法治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厘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印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明确1项行政处罚事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是推动重大事项制度探索。印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普公积金发〔2024〕16号),凡属“三重一大”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由集体研究作出决定,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和规则,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机制。印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度》(普公积金发〔2024〕17号),明确中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联络员,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四是积极开展案件旁听。印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组织各科室、市直营业部到思茅区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次。五是落实法律顾问机制。制定了《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认真开展中心法律顾问续聘工作,安排年度法律顾问经费10万元,充分利用并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重视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确保中心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合法性,消除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2024年,法律顾问共为中心拟写协议、审改业务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发送律师函等共90件。 (三)坚持公开透明,提升法治建设环境。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一是持续强化内部管理。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在住房公积金合作楼盘审批、贷款审批、提取审批、缴存基数确定等重点工作中,遵循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因人情干预而践踏法律,不因一知半解而曲解法律,促使公积金系统人员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二是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发布。坚持严格依法、真实透明、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要求等。积极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工作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定,做好住房公积金领域社会信用工作,积极向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信用信息,2024年,中心共向平台报送信用信息数据136.6万条,信用信息归集质量较高,合规率为99.84%。四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与司法监督贯通衔接。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冻结、扣划等工作,特别是做好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切实维护债权人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2024年,相继配合各县(区)人民法院办理司法扣划360人次,本息达17384271.95元。五是强化风险管控工作。每月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及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充分依靠法律手段助力贷款逾期率降低,建立逾期台账并逐笔分析原因,因人因事、科学制定催收措施,并充分运用法治手段狠抓贷后管理,定期与法律顾问会商,对催收较困难的逾期贷款,采取法律措施予以清收,2024年,通过司法程序顺利收回逾期贷款17笔391866.87元。 (四)抓实普法宣传,提升公积金影响力。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活动为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多方面、全方位扛起行业领域的普法责任。一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根据《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普法教育工作规划》,明确中心普法内容,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二是根据中心普法实际制定《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及行动计划,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洱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三是开展2024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印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到墨江县景星镇涵德村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讲1次,对挂钩点重点群体逐人逐户开展普法宣传1次。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在“繁花市集”开展法律政策宣讲1次,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特征,在普洱大剧院、红旗广场等开展政策宣传解读3次,开展公积金“政策、服务进缴存单位、基层一线”活动30余次。四是借助新媒体营造普法氛围。在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宣传普法标语3次,微信公众号以“普法强基”为主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5次,以“以案释法”为主题推送典型案例4次。五是开展保密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新媒体载体,转发和宣传4·15国家保密宣传月、公益宣传片和宪法宣传内容3次,转载国家安全观宣传手册1次,组织观看国家安全公益宣传片1次,学习法治知识进行线上答题1次,召开“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专题学习会议1次。六是设置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在单位大厅、走廊设置有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等宣传栏;在中心网站(普洱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普洱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设置有政策法规专栏,同时刊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法治内容。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以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为目标,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并以考核检验培训效果。一是认真组织法治教育培训。借助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次,专题培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政策2次,组织全系统34名持行政执法证件干部职工参加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1次,学习内容覆盖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内容。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考核。在中心34名干部职工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前提下,于6月26日组织22名干部职工参加普洱市2024年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考试范围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以及执法实务知识,全面检验参考人员学习培训成果,最终21名干部通过考试职工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 2024年,市公积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积金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中心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需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领域之外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全。二是法治建设宣传创新不足,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中,多采用文件传达、会议学习等传统方式,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直接依据只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于具体执法工作缺少配套的法规体系,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中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力。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主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二)强化职责履行,完善法治机制。积极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优化内部决策程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级尽职尽责,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质量。 (三)增强法治观念,营造法治氛围。把依法行政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公积金管理的各个方面、环节上,积极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四)创新宣传方式,传播法治声音。依托普洱综合广播《为人民服务》栏目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个性普法内容的宣传力度,主动融入各县(区)开展的各类活动中,利用各个普法节点开展多部门联合普法宣传,通过摊位普法、动漫普法、公益广告等方式进行普法,让人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五)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规范执法。推进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探索对住房公积金欠缴案件的执法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六)落实好市委依法治市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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