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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3/20250106-00001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6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01-06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制定下发了《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洱市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4年普洱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组织6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自然资源大讲堂”开展政策法规讲座20余次,组织1次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暨法治自然建设业务培训,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进一步增强。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聚焦“三个定位”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行为和项目落地提供空间指引。全力推进普洱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市、区总规今年5月获省政府批复,各县总规今年6月获市政府批复,两级规划成果数据库于今年9月通过省级备案;全市103个乡镇,10个乡镇与县城总规合编,其他93个乡镇经整合后需编制84个乡镇规划,现全部完成初步成果,正有序推进审批程序;全市村庄规划任务数共980个,现已审批全部完成;普洱市计划编制详细规划单元128个,专项规划根据需求正有序推进。国土空间保护格局进一步完善,划定全市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133.95万亩、全市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70.00万亩;划定工业用地保障线(城镇开发边界内)3.08万亩、拓展线(城镇开发边界外)4.06万亩。积极组织开展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工作,将孟连边合区、孟康口岸、龙富口岸和近期继续落地的民生工程等用地共调入城镇开发边界2326.55亩,调出城镇开发边界2326.56亩,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空间。同时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将选址踏勘论证、节地评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等审查工作合并开展,统一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报件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为项目落地提供有效规划支撑。

2、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普洱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普政办发〔202321号)已印发实施,截至202412月,完成标准地出让5418.587亩,其中:2023年出让1169.92亩,占比76.81%,高于2023年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到20%以上的目标;2024年出让4248.667亩,占比72.51%,高于2024年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到40%以上的目标,4宗地均位于云南思茅产业园区。

3、深化采矿用地保障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好采矿项目用地需求,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11月印发了《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采矿用地管理的通知》(普资规通〔2024201号)。《通知》从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新增建设用地认定、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计划指标保障、用地供应、临时用地和其他事项共8个方面系统梳理了采矿项目用地从规划选址、用地报批、土地供应全链条办理依据和政策支持。

4、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化管理,同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的衔接。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及时进行公告公示。根据职能职责,对部门所有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目录及其要素信息完整度和准确性,确保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一致,并按照要求及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和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提升服务事项覆盖率、指南准确率。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配置发布”中准确配置事项上线方式及业务办理系统信息,系统信息准确配置并可精准跳转的事项达100%;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关联权力清单的关联准确率达100%。严格规范审批服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31项(5项为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转100%,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严格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派驻政务中心首席事务代表2名(正副),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即办件由“首席事务代表”当场办理、及时办结率达100%。推进平台服务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二级及以上办理深度达100%;四级办理深度,以及一、二、三级办理深度事项可通过快递申请、快递送达、网络送达实现“零跑动”的比例达90%以上;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畅通投诉渠道和方式。部门主要领导政务服务“走流程”,打通影响营商环境“堵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2次以群众企业身份“走流程”体验现场调研指导,推动各类业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普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实际,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乾楷律师事务所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传颂数据(云南)公司为单位社会公平竞争审查顾问,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为正确决策提供服务保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设立公职律师1名,并落实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制度,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公开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部署安排,制定了《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形成标准化的公示流程和公示方式,统一化文书格式,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健全法制审核程序。不断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细化普法责任,制定《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普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及时对接上级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按要求录入行政执法信息。推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的公开透明,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同时积极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思茅区综合执法局加强联系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树立全局观念,不断推动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法治建设经验在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2024年上报5人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4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全局53人次换领新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维护司法权威。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件,按照该建议书要求,通过采取制定印发整改方案、摸清底数、重点督办、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措施,已取得初步整改成效。2024年受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节点搞好专项普法教育,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暨法治自然建设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思茅区法院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法律专家、法官和检察官、上级业务专家进行授课,持续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细化普法责任,制定《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普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加强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4年组成督察组,对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耕地保护督查重点问题和大棚房问题,开展日常巡查、督察50余次。立案查处案件5件,其中1件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案、1件违法批地案已结案,1件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案正在查处,2件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案由于无明确行为人不予立案。受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5件,均已按时办结。在加大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4年全市行刑衔接案件共8件,行纪衔接案件7件。开展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结案。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差距。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有待加强,执法人员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够规范,案卷评查发现问题较多。

(二)执法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执法力度仍需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在市县向乡镇(街道)下放职权的同时,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不足,相关人员不具备跨行业执法的素质和能力,“接不住”的问题普遍存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执法效能方面有差距。

(三)优化营商环境还有提升空间。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堵点”“难点”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比如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合过户和“多审合一”平台系统还不顺畅,自然资源部门的线上办理业务得不到有效推进。

(四)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意识还不够强。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还存在不到位,为群众服务思想还树的不牢,存在凭经验想问题、办事情现象,导致信访和涉法涉诉问题逐年增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卷质量还不够规范严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和法治培训。通过普法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法治观念”“责任观念”,同时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使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摆正“主人”和“公仆”位置,让行政相对人能够依法享受应有的权利。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习法律制度,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传统文化,提升法治价值的影响力。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专业自然专业执法队伍,确保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完善行政执法手段。积极探索新的执法手段和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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