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气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
||||||||||||
|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是印发《中共普洱市气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中共普洱市气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的通知》(普气党发〔2024〕11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普洱市气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集中学习2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对出台有关法治建设文件征求意见函,我局认真组织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对《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普洱市2024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按要求及时反馈意见。每月按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气象法治信息。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一是印发《普洱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的通知》(普气发〔2022〕96号),持之以恒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把气象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4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三是印发《普洱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普洱市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普气办发〔2024〕17号)等相关文件,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我局长期聘用一名法律顾问,并确定了一名公职律师,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4年我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共发布气象政务信息4条。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4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10月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报送《普洱市气象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情况报告》。通过优化审批项目举措,确保我局审批流程应减尽减、审批时限应短尽短,推进气象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1月8日制定了《普洱市气象局2024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严格落实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理、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管理、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管理、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气象信息服务管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使用管理、气象行业管理等8个气象行政执法类别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并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进行公示汇聚,共录入12条执法记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今年,普洱市气象局以及所辖10县(区)气象局都已加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成员单位。普洱市气象局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执法人员库的建立,10县(区)气象局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执法人员库和重点单位库的建立。10县(区)气象局已联合当地应急管理局和文化旅游局按要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中共普洱市气象局党组工作规则》《普洱市气象局工作规则》《普洱市气象局督查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规范了党组和行政工作规则和监督机制。二是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印发《中共普洱市气象局党组关于市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普气党发〔2024〕25号),明确市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并明确一名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三是推动完善日常监督工作,下发《中共普洱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关于印发〈中共普洱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气纪发〔2022〕11号),完善日常监督工作,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发生。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2024年,我局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相关情况。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不断提高全市气象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3月28日,市局2名执法人员参加由普洱市司法局举办的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5月15—17日,市局2名执法人员参加由司法部和组织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班。5月21—23日,组织全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气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班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解读培训会,其中有3人参加昆明集中面授。5月组织全市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气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网络培训班。10月31日,普洱市气象局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培训。培训采取现场授课方式举行,全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共50余人参加。确保气象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行政执法技能培训。11月参加中国气象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考试,全市气象部门4人参考且分数都在合格线以上,通过率达100%。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年内普洱市气象局到挂联村通过讲授法治课、赶集日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暨“利剑护蕾”普法专项活动2次,确保行动走深走实。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普洱市气象局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度)》,并根据清单利用“3.23”世界气象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还充分依托气象部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楼栋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答题活动,局领导班子带头参与,全市气象部门干部职工参与率达100%。 2024年全市气象部门共开展普法宣传48场(次),共有212人(次)气象干部职工参加宣传,公众参与数量共计850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9300多份(册),摆放宣传展版56块(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全面 2024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但是学时较短、学习内容有限,难以系统深入地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气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亟待加强 由于县(区)气象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多数是兼职,不同程度存在执法经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 2025年,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力争每季度开展一次学法活动,结合党的二十大以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含义。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认真落实《云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气办发〔2023〕33号)要求,结合普洱市气象部门实际,2025年我局将开展针对市、县两级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气象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以此不断增强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