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27/20250922-00002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2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广播电视局  文  号: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
2025-09-22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900201000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地方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4.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产业规划、发展,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指导全市和纪录片等精品创作生产,统筹重点题材电视节目制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7.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8.指导、推动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9.组织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0.加强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管理科、技术保障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广播电视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0人;经费自理人员0.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0人(离休1.0人,退休0.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0人(离休0.0人,退休16.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壮大

1.重大宣传出新出彩。聚焦首要政治任务,把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头条”建设和网络视听平台“首页首屏首条”建设,督促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办好专题专栏。统筹开展年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大主题宣传策划,向省广电局申报2024年重大主题宣传重点策划项目26个。制发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提示》15期,督促指导各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主题主线开展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广电新媒体联盟壮大宣传声势。推动主力军挺进主战场,积极参与云南省广电新媒体联盟建设,建强舆论阵地,推动全市11个融媒体中心全部纳入云南省广电新媒体联盟。加强与省级及各州市协作单位的联动宣推,2024年,转发宣推指令529次,组织转载内容信息3446条。围绕协作机制工作提示设置选题和话题,积极创作报送短视频作品,截至目前,向云南广电新媒体协作机制推荐作品234件,获优秀作品53件,其中13件向全国广电新媒体联盟推荐,《哈尼刺绣文创让传统工艺“潮”起来》和《无上荣光!永久珍藏!普洱市获赠天安门广场国旗》被国家广电总局采用并向全国宣推,市广电局被评为2024年第二季度云南广电新媒体协作机制优秀报送单位。开展联合采访、联合直播、联合制作播发活动,指导“中华民族一家亲”庆祝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慰问演出融媒体直播活动成功开展,全网观看量超过113万次。

3.应急广播日常宣传持续丰富。深化应急广播“七个一”日常宣传,印发《应急广播宣传提示》11期,督促指导各县(区)应急广播结合当地特点做好宣传。加强与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沟通对接,推出《普洱红色印记》《方志里的普洱》《党校之声》《百案释法》《普洱科普小广播》等应急广播专题节目。在全省“大喇叭小故事”应急广播日常宣传优秀作品征集推优活动中,全市获省级一类作品1件,三类作品2件,市广电局获优秀组织单位称号。联合市总工会开展2024年普洱市“大喇叭小故事”应急广播日常宣传音频制作劳动竞赛,评选出10个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及作品。探索“党建+应急广播志愿服务”联动融合模式,该项目荣获普洱市第三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二)视听内容创作生产持续繁荣

1.推优扶持工作成效明显。持续推进新时代精品工程,紧紧围绕重大主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统筹谋划和规划引领,发挥节目创新创优扶持机制的示范引领作用,修订《普洱市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节目精品扶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调整充实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评审专家库,常态化组织开展精品创作能力提升培训。组织新闻作品季度推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等发动、征集、审核、报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收到申报作品251件,获市级精品推优扶持42件,扶持资金近3万元。获省广电局优秀作品33件,4件作品向国家广电总局推荐参评,其中,广播剧《景迈山上》、纪录片《人类的记忆一中国的世界遗产景迈山》、公益广告《我们都这样努力了,你呢》、系列网络视听短视频《普洱景迈山申遗成功一周年|来听TA们说》荣获2024年云南广播电视奖优秀作品;网络视听作品《大雪锅山上“两代守山人”》被评为云南省2024年“中国梦新征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优秀节目;获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新创优扶持专项资金4件,其中,乡村振兴题材的电视剧《海与山的拥抱》获省广电局电视剧剧本扶持,实现电视剧扶持零的突破。

2.重大主题精品持续涌现。用心用情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精神宣传,将精心打造的广播剧《景迈山上》纳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重点项目,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及全市应急广播播出,取得良好反响。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作品展播活动,在全市各播出机构的重点频道频率及网络新媒体平台上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展现普洱各族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守望相助、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的生动实践。组织开展“国际茶日”景迈山茶系列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联合云南广播电视台、市融媒体中心创作推出一批景迈山茶主题系列公益广告,于“国际茶日”前夕在全省16个州(市)的136个播出机构集中展播,实现了广泛的宣传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3.生产创作环境持续优化。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深入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企业开展“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企”活动,协助6家广播电视经营企业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强化全流程服务,为来普拍摄剧组提供全方位的创作指导和支持保障,集中力量推动《海与山的拥抱》等电视剧、网剧的创作生产,主动服务《且煮清茶待落花》《远山云海间》等微短剧筹拍,打造扶持《伊洋话古道》《香遇·外面的世界》等本土“跟着微短剧去旅行”精品。

(三)广电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不断增强

1.广电媒体融合发展不断加快。督促指导市融媒体中心有序推进深度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建设。督促全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完成季度综合成效评价数据填报、审核、复核等工作。抓好智慧广电和媒体融合评先评优等申报工作,推荐“镇沅县融媒体中心人工智能+媒体案例”“西盟县创新应急广播服务边疆新范本”2个案例参加全省评先评优;推荐“中国广电澜沧县公司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项目”参加2024年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项目参评。推进本地电视节目高清化改造和标清节目关停工作,全面完成市、县电视节目高清化播出改造,指导镇沅、江城、澜沧有序关停标清节目实现采、编、播全过程高清化。

2.国际传播取得新进展。坚持大屏小屏联动、长短视频互动、广播电视媒体与网络视听平台协同发力,广泛开展接地气、有生气的宣传。依托澜湄视听周活动,向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区)征集展现普洱特色风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的短视频等优秀视听作品37件,从2024年6月持续至12月在中外主流电视台、网络视听媒体进行展播,为促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文明对话,充分呈现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成果,进一步推动中国优秀视听作品走出去,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促进文明交流互鉴。

3.频道频率精简精办系统谋划、加快推进。督促指导市融媒体中心结合自身电视频道建设管理和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电视频道设置,关停科教频道、公共频道,妥善处理关停频道人员安排、宣传功能替代、向社会宣传解释等工作。

(四)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1.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24年5月31日实现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全覆盖,全市终端在线率长期居于全省前列。积极争取资金130万元,谋划推动普洱市应急广播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指导督促江城、澜沧、西盟3个县完成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加强建管用一体化管理,确保工程能用、好用、长期用。督促指导孟连县积极推进智慧广电固边工程申报工作,协助省广电局2次到孟连县开展初步设计调整调研指导,基本完成孟连县项目《初步设计》。积极争取资金250万元,推动普洱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和网络,推行服务应用二维码便捷化标准化报修、接单、派单、评价、监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2.用好用活应急广播。统筹应急广播积极服务8月20日思茅区抗震救灾工作、台风“摩羯”防范处置工作,让应急广播成为传递信息、安抚民心的重要渠道。与应急、气象、林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应急广播融入全市应急体系,提高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的覆盖面和时效性。推进应急广播在“1262”防汛工作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助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强化应急广播网络安全检查及防护能力提升,通过开展应急广播网络安全大检查、实操培训、应急演练等,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应急广播双月报工作机制,及时交流经验、总结问题、研究对策。

3.服务场景不断拓展。统筹开展普洱市首届“广电新春惠民月”暨电视服务“四进”活动,落实好十项惠民行动,上门提供服务3835户,置换高清机顶盒640台,减免234户低保、残疾用户;春节前上门巡检3598户。落实试点建设资金280万元,围绕固边工程覆盖整村推进、平台内容升级、服务强边固防、实施项目展示厅等内容开展智慧广电固边工程社会治理应用试点工作。高标准完成2024年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项目5000套建设任务,推动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均等化。圆满完成全市34家养老机构“重温经典”频道普及收视服务全覆盖,丰富养老机构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1.强化日常监管实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为党的意识形态阵地主力军的作用,统筹运用市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持续抓好网络舆情管控。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广播电视全流程管理,督促各级广电媒体严格执行广播电视“三审三校”“重播重审”等制度。

2.夯实安全保障基础。督促各播出单位严格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各专业《实施细则》,查缺补漏,统筹推进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安全、内容安全等工作,稳步推进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及时调整完善局安播指挥部,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按季度组织召开安全播出指挥部扩大会议暨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安播指挥部会议精神,通报全市安播事件事故,部署安排阶段性安全播出保障工作。积极参加年度全国、全省安全播出业务培训,组织市级培训2次,全市162人次参训。组织开展安全播出检查3次,针对14家受检单位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扎实做好各重保期和其他重点时段、重要节目安全传输保障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基本保障了重要节目、重点时段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圆满完成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工作。

3.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配合省广电局开展边境地区广播电视覆盖效果收测,组织收测组对江城、澜沧、孟连、西盟4个边境县开展覆盖效果收测,取得了第一手覆盖数据。强化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联合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国家安全、公安等部门,加大检查力度,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取得新进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收视安全。

(六)行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1.系统开展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工作。将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工程,建立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全面摸排整治,健全工作台账,全市1818家宾馆酒店实现开机看直播,提升游客收视体验,助推旅游城市建设。

2.持续规范传播秩序。统筹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听监看等手段,全面加强监测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视听节目直播、网络综艺节目报备等管理要求。持续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整治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畸形审美、艺人违法失德、虚假违法广告等问题,切实把好导向关、内容关、审美关、人员关、宣传关,全年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未发生播出落马官员正面形象、违法失德艺人出镜等情况,有力保障了内容导向安全。

3.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塑造行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持续加强同国家广电总局二八一台的合作,不断深化在内容评价、技术合作、安全播出、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

(七)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

1.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广电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党风廉政工作2次、意识形态工作5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广电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着力构建广电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坚持抓实理论武装。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党支部组织学习17次,开展专题党课7次。抓好“关键少数”和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专题宣讲2次、读书活动2次,在职党员年内学习研讨实现100%全覆盖,自觉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本领,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持续深化队伍建设。强化技术能手培养,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2024年“创赢普洱”广播电视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联合市总工会举办了2024年普洱市“大喇叭小故事”应急广播日常宣传音频制作劳动竞赛,通过以赛代练、以赛促学,激发全市广电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行业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选拔6名技术能手参加2024年(第29届)全国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预选赛(云南赛区),获二等奖1人,三等奖5人。1名职工在第二届“信仰的力量”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演讲比赛云南赛区初赛中获三等奖。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4,954,077.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4,077.54元,占总收入的99.6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7,421.30元,下降9.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7,421.30元,下降9.82%;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入中包含了普洱市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和普洱市视听媒体监测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结转资金873,875.00元,本年没有该两个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4,954,077.54元。其中:基本支出3,546,403.65元,占总支出的71.59%;项目支出1,407,673.89元,占总支出的28.4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7,421.30元,下降10.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8,640.32元,增长4.37%;项目支出减少706,061.62元,下降33.4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本年度调入职工1名;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上年支出中包含了普洱市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和普洱市视听媒体监测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结转资金873,875.00元,本年没有该两个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6,403.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55,502.55元,占基本支出的91.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0,901.10元,占基本支出的8.20%。人均支出236,426.9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7673.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本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7,673.89元,共8个项目:为业务经费210,373.86元,用于保障日常办公所需的支出;健康教育宣传经费20,000元、人才工作经费10,000.00元,用于党政储备人才的安家补助;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4,000.00元、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经费41,801.00元、普洱市应急广播提升项目经费67,970.00元、普洱市广播电视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经费179,949.00元、服务中心业务经费210,373.8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4,077.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0%。与上年相比减少537,421.30元,下降9.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1%。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中包含了普洱市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和普洱市视听媒体监测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结转资金873,875.00元,本年没有该两个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的安家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才智力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普办通〔2013〕32号)和《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引进人才享受安家费评审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普组通〔2013〕34号)文件规定据实下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38,13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日常业务工作经费,用于办公、差旅、培训、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平台租车、扶贫工作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职工1名,新增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年中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资金2,315,6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8,32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5%。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职工1名,新增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5,51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职工1名,新增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2,1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职工1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110.00元,决算为50,205.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0,531.25元,下降64.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00.00元,决算为38,288.9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26%,完成年初预算的3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10.00元,决算为11,91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74%,完成年初预算的28.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8,016.25元,下降6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15.00元,下降17.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15.00元,下降17.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110.00元,支出决算为50,205.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0,531.25元,下降64.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00.00元,决算为38,288.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10.00元,决算为11,9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接待中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无接待依据或接待函的不予接待,节约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8,016.25元,下降6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15.00元,下降17.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15.00元,下降17.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接待中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无接待依据或接待函的不予接待,节约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宣传和视听节目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监督检查、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发射质量和覆盖效果的监测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以及应急广播、村村通、户户通、地面无线数字覆盖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8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宣传和视听节目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监督检查、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发射质量和覆盖效果的监测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以及应急广播、村村通、户户通、地面无线数字覆盖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省级、市级、县级三级的交流、检查和验收考核各项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901.10元,比上年增加4,440.52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职工1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资产总额13,544,566.13元,其中,流动资产132,713.05元,固定资产12,573,143.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38,710.0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33,386.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14,696.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450,6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54.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54.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54.9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4.95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报告中的项目支出数与公开表中的项目支出合计数不一致,差额为2,578,200.00元,不一致的原因是:公开表中包含了中央及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256,50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900201111

  
附件【附件1.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22052133704.xlsx
附件【附件2.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0922052133704.xlsx
附件【附件3.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0922052133704.xlsx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