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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7/20240124-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4
 主题词: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市广播电视局  文  号: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4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普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转作风、提效能,持续健全制度规范,扎实推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水平稳步提升,圆满完成了广播电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结合广播电视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按照目录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并动态更新。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工作信息9条,内容涵盖机构设置财政信息、政策解读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依法履职。2023年市广电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保密审查制度,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强化组织保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广电局没有政务新媒体平台,也未开设其他相关网站,所有广播电视公开信息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政府部门版块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统一按照市政府网管中心要求严格管理,目前功能完善、审核发布规范运行正常。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凡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公开的内容,要求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必须经过三审三校后才予以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力度,压实主体责任,优化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广电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水平稳步提升,但在政务公开的深入、全面、规范上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局属单位、科室对主动公开广播电视信息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普洱市广电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依法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信息管理,维护好信息公开栏目,提高资料质量和发布时效,确保在公开范围内的信息主动及时公开。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审计报告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广播电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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