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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汛前全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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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云南省防洪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做好2024年防汛工作,现将2024年度普洱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79-2133387(兼传真)。
附件:2024年度普洱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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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4年度普洱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附件2:普洱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 附件【附件3:普洱市小水电站(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附件4:水库(小水电站)、水闸、提坊、在建水利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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